近日,云南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透露,该省将采取“一村一社区”的主导设置模式建设农村社区,到2012年,将建设3126个农村社区服务站。
云南省农村社区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完善农村社区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社区办公和服务配套设施,构建适应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社区服务体系,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和管理向基层延伸。确保农村居民能够在社区内享受到互助救助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文化体育服务、警务司法调解服务、经济发展促进服务和商业便民服务。
今年4月,云南省正式启动了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昆明市西山区、安宁市、曲靖市麒麟区、玉溪市华宁县、保山市腾冲县、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和丽江市古城区8个县(市、区),被民政部批准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有100个农村社区开展了试点工作。据统计,各实验县(市、区)直接投入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资金共计1194万元。试点县(市、区)约八成农村社区建立了警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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