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组织、网络优势和国家开发银行的资金优势,推动江西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四大经营服务网络建设,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和农业产业化,经江西省供销合作社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江西省赣合联投资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的多次沟通、协商,国家开发银行与江西省赣合联投资有限公司于日前正式签署了《支持江西省供销合作社系统中小企业发展贷款合作协议》。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确定江西省赣合联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江西省供销合作社指定的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中小企业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助贷机构,负责开发、评审、审议、推荐符合国家开发银行信贷政策的供销合作社中小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项目,落实经国家开发银行评审、认可的相关担保机构按约定提供担保,并协助进行贷后管理等。《合作协议》还就相关业务合作、社会化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合作项目担保落实以及违约责任等达成了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