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要求,实现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与振兴,总社决定,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实施“县级社主任培训工程”,利用3-4年时间,对县级社主任轮训一遍。这是总社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也是新世纪供销合作社发展的基础工程。现将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县级社主任培训工程实施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短时间的强化培训,使县级社主任“增强使命感、培养事业心、扩充知识面、提升行动力”,为发展供销合作社事业提供人才保证。
二、培训对象
全国县级社主任(含县级市供销合作社、大中城市的区级供销合作社主任)。
三、培训原则
为确保这一系统工程能够高效完成,整个培训工程遵循三个原则:一是服务性。总社拨出专项资金执行培训工程。培训费用由总社负担(交通费自理);二是针对性。实施有差别的培训,力求突出针对性;三是实效性。培训内容设计以实用、管用、能用为目标,采取模块教学,引进先进的教学方法。
四、培训内容
县级社主任培训将紧紧围绕总社的中心工作,围绕提高县级社主任的领导及决策水平和合作经济理论水平展开。全部内容将分为10个模块,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类别加以组合。10个模块是:
1.市场经济模块
2.合作经济模块
3.现代企业制度模块
4.供销合作社相关政策模块
5.县级社基础管理工作模块
6.项目申报及其管理模块
7.有效领导模块
8.专业合作社组建技术模块
9.连锁商业组织管理技术模块
10.典型经验交流模块
五、2004年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试点班 8月29日—9月7日(29日报到) 北京
第二期 10月20日—30日(20日报到) 北京
第三期 11月20日—30日(20日报到) 北京
六、培训方式
培训过程尽量采用适应性的教学手段,除运用多媒体使教学电子化、视觉化、情节化之外,还要采取案例讨论、参观考察、教学互动等各种方法,提高培训的效果。
七、结业考核与证书管理
每期培训班结束后,参训学员提交主题案例文章并进行综合能力笔试,考试合格者由总社颁发《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县级社主任培训工程结业证书》,并将其参训档案及结业成绩寄发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存档。
八、组织实施
县级社主任培训工程由总社科技教育与工业部负责领导,总社培训中心具体实施。县级社主任的培训原则上由各省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根据总社的计划进行督导。接此通知后,请各省级供销合作社做好以下工作:
1.确定具体的负责部门和负责人;
2.做好县级社主任的摸底工作;
3.按照总社的培训计划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4.及时了解县级社主任对培训的建议和意见,并及时反映到总社培训中心;
5.推荐系统内骨干教师承担相关培训内容的教学任务,并将教师个人简历、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个人免冠两寸照片2张、单位推荐信寄至总社培训中心。推荐教师一经聘用,由总社颁发聘书并承担相应教学任务。
以上工作落实情况请于8月10日前报至总社培训中心。
报名及联系电话:010-84485298 84485237
传真:010-84485237 84485297
值班电话:010-80667830
联系人:龚丽娜 安亚莉
附件:
1.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县级社主任培训工程2004年培训名额分配表
2.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县级社主任培训工程报名回执表
3.县级社主任摸底调查表
二OO四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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