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与永宁县政府共同推动合作社土地流转试点工作

作者: 来源:总社办公厅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05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为了积极落实国家土地流转惠农政策,宁夏回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结合今年在永宁县开展的县级联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把永宁县望远镇上河村清河源粮食专业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工作列入了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重点。区社在清河源粮食专业合作社进行土地流转试点工作,得到了永宁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双方就此工作多次进行了沟通协调。近日,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秦亚兵与永宁县县长丁建懿、县有关部门以及清河源粮食专业合作社的相关负责人在合作社进行了现场办公。清河源粮食专业合作社计划在望远镇上河村建立3000亩的土地流转规模,涉及农户150户,每亩土地为农民支付每年600元的承包费,同时国家直补农业生产资金照常支付给相关农户。供销合作社在资金方面可为合作社在银行贷款提供一定额度的担保;同时,积极联系北方乳业公司在上河村建立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直接就地吸纳、消化清河源粮食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的部分农产品。永宁县县长丁建懿要求县有关部门要把试点工作作为亮点工作来抓,搞好项目支持,村镇有关负责人要全力做好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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