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新华网):国务院发布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新华社北京11月20日电 记者11月20日获悉,经国务院第86次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的《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今天正式发布。这个文件是继1999年国务院为帮助供销合作社早日解困专门出台的《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十年后国务院又一次专门为供销合作社发布的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支持。
文件分为三个板块,共6章、19条。文件主要回顾总结了近年来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阐明了新形势下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义,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文件对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强化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功能、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创新社有企业经营机制四个方面重点工作作出了重大部署。文件强调了切实加大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支持力度,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文件高度评价了供销合作社的作用。指出,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商品流通的重要渠道,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同时,文件为供销合作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和任务,即必须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大力推进经营、组织和服务创新,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文件还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以下中央主流媒体也转发了该消息: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2009年11月20日晚 视频链接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与报纸摘要”节目2009年11月21日6时30分
《人民日报》2009年11月21日2版 《经济日报》2009年11月21日2版 《农民日报》2009年11月21日1版
此外,《湖南日报》、《山西日报》、《广西日报》、《江西日报》、《甘肃日报》等省级党报也转载刊登了该消息,新浪网、搜狐网、中国网、中广网、和讯网、大洋网等网络媒体也作了转载或报道。
中新网:国务院要求规范供销社企业改制 防止资产流失
中新网11月20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创新社有企业经营机制,完善企业经营机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同时,要规范企业改制行为,切实防止社有资产流失。
《意见》指出,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对于活跃农村流通,完善商品流通体系,建设现代农业,拉动农村需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具有重大意义。
《意见》要求,推动社有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供销合作社具有联系农民、产业众多、熟悉市场的综合优势,有条件的社有企业都要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社有企业与农户结成更紧密的利益关系,为生产者提供全方位服务,把更多的利润返还给农民。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标准化生产的规范,加快建立水平较高的优质农产品基地,引导农民发展集约化、规模化生产。在果品、茶叶、畜产品、蜂产品、食用菌等传统优势领域,加大品牌整合培育力度,加快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产品开发,拓展国内外市场,提升农产品竞争力。支持社有企业参与国家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示范、农业技术研发推广等项目,加大对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社项目的支持力度。
《意见》要求,推进社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采取经营者和职工持股、引进社会资本等多种形式,加快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经营机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对为农服务的骨干龙头企业,要保持供销合作社控股地位。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
《意见》强调,要规范社有企业改制行为,切实防止社有资产流失。完善企业财务、投资和风险控制机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提高管理水平。
《意见》要求,做大做强社有企业。调整优化社有资本布局,促进优势资源向骨干企业集中。推进企业并购重组,加快纵向整合和横向联合,着力在农资、棉花、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领域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企业集团,增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实力。拓展社有企业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促进工农产品双向流通、城乡产业紧密融合。支持社有企业参与“万村千乡”和“双百”市场工程以及农超对接、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等工作,鼓励社有企业积极利用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农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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