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规范废品市场 加强回收利用

作者: 来源:广东省供销社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23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废品回收行业管理,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难点问题,尤其是在东莞这样一个加工制造企业高度集聚的地方,每天都产生大量的工业和生活废品,加强废品回收利用、规范废品回收市场秩序、保护城乡环境十分必要。东莞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对此高度重视,为规范废品回收行业管理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一、废品回收成为社会难点问题

  改革开放前,废品回收是供销社的一项传统业务。从1978年至2004年以前,东莞市废品回收行业管理先后经历了放开经营、三级网点管理、招投标经营三个阶段。上述三个阶段经营管理模式的尝试,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废品回收行业在市场秩序、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一方面,由于准入门槛低,废品回收企业良莠不齐,收购涉案赃物、进行黑市交易、上路拦车强买强卖、盗窃市政基础设施和群体械斗事件等现象时有发生;以捡破烂为生的流动收购人员数量庞大、流动性强、分布散乱,主要占据烂尾楼、违法违章建筑、旧屋村、空置房屋等地方,监管难度极大,有的还明收暗偷,盗窃扰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给社会治安和稳定带来很大隐患。另一方面,部分废品回收站(点)乱搭建,经营场所和消防设施简陋,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回收的物资往往露天杂乱堆放,难以做到及时处理,导致空气恶臭,污水横流。流动收购人员将回收或拣拾的废旧物资拆解、加工后,遗留物随意丢弃或就地焚烧、清洗,烟气、废水任意排放,不仅浪费可用资源,也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严重影响到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和市容村貌。

  二、探索废品规范管理新制度

  2004年,东莞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废品回收经营管理的通知》,对废品回收行业管理进行新的改革。

  1、市供销社主要负责废品回收具体管理工作。东莞市政府2004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废品回收经营管理的通知》确定全市废品回收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经贸局负责宏观管理。2005年8月,东莞市政府印发了《关于修改废品回收经营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明确规定生产性废旧物资回收由市供销社管理,进一步明确了政府职能部门在废品回收行业管理中的职责分工,避免多部门控制经营权的情况。过去,在旧汽车、旧设备、工业废金属等一些有利可图的回收项目上,多部门争相控制经营权、审批权,而对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后续监管,则往往互相推诿。在管理体制上适度集中权力,明确市供销社为废品回收具体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单位,实现了“责、权、利”相统一。

  2、以基层供销社为废品回收经营主体。按照“控制数量、放开经营、规范管理”的原则,实行废品回收企业市场准入。各镇(区)限设一个废品回收公司,废品回收公司可下设回收站点(不得超过8个)。废品回收站(点)由政府统一规划,由废品回收公司按规划开办和设立。废品回收公司及下设回收站点以当地供销社为主体投资经营。废品回收经营权不得承包,不得接受他人挂靠,不得转让和出租。废品回收实行全市放开经营,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废品回收公司,依法在全市行政区域内自由开展废品回收业务。废品回收公司下设的回收站点只能在所在镇街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3、规范流动收购人员管理。2007年1月,东莞市政府印发了《东莞市规范流动收购人员管理的实施意见》,决定用一年时间,实现95%以上的社区(村)建立生活废品回收站,95%以上的流动收购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由社区(村)和各镇街废品回收公司对流动收购人员实行统一管理。流动收购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开展收购业务时必须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和佩带上岗证,使用规格和标识统一的车辆。早上7点前和晚上7点后不得进行收购活动。

  目前,东莞市共有废品回收企业37家,其中供销社系统30家,民营或其他企业7家。收购站点800多个,流动收购人员约5000人。

  三、规范管理初见成效

  东莞市自2004年对废品回收实行新的管理制度以来,相继出台了配套措施,不断加以完善。目前,东莞市废品回收行业管理形成了“政府领导、供销主管、部门合作、持证经营、安全有序”的经营管理局面,在全国同行业引起广泛关注,多个省市先后来访考察。

  1、规范行业发展,促进废品再利用。过去由于废品回收行业管理不到位,造成废品回收企业遍地开花、回收站(点)设置混乱、无牌无证经营滋生漫延,行业内的不公平竞争和违法经营的行为无法得到根治,严重影响了废品回收行业的正常、健康、有序发展。实行新的管理制度,能够确保统一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便于监督管理。适度控制废品回收企业的数量,有效避免盲目和无序竞争。以基层供销社为经营主体,能充分发挥供销社作为合作经济组织的优势,实现废品回收企业及经营户的联合发展,推进了废品回收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供销社充分发挥系统组织完善、网络健全、人员充实的优势,建立了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值班巡逻等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新的管理制度实施以来,东莞市废品回收行业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2、规范市场秩序,社会治安明显好转。长期以来,废品回收行业因缺乏有效监管而成为社会治安的一个难点问题。实行新的管理制度,废品回收以供销社废品回收企业为主体,由供销社实行统一管理,有利于控制经营主体的数目,降低经营主体的复杂性,可以从源头上遏制废品回收企业的违法经营行为,加大监管的力度,强化企业的自律。供销社属下企业针对废品回收行业实际,制定了废品回收收购登记制度、收购指导价格制度、巡查制度、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和流动收购人员规范管理方案等各项规章制度,使废品回收行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实现了制度化、正常化。目前,废品回收行业涉及的收赃、窝赃、销赃和流动收购人员盗窃扰民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为争夺资源而诱发的群体性械斗事件明显减少,沙井盖、垃圾桶、电线电缆等公共设施被盗情况大幅下降。

  3、规范场所建设,改善了城乡环境。在东莞市废品回收行业发展过程中,废品回收站(点)“脏、乱、差”的现象曾经十分严重。实施新的废品回收管理制度,市供销社制定了废品回收站场“四统一”(即统一外观样式、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规范的服务和管理)的标准,对废品回收站(点)进行规范建设,做到外墙围合化、地面硬底化、功能分区化(即办公区、生活区、工作区、仓储区等相分离),极大改善和杜绝废品回收站(点)“脏、乱、差”的现象,站场形象有了根本变化,为改善市容村貌、美化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继续改进和完善管理

  东莞在废品回收管理的实践探索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因为规定回收站(点)只能在所在镇街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出现一些回收站(点)在所在镇街范围内垄断经营,阻拦本镇街范围内企业的废品卖到外面,并且压价收购的现象。媒体对此也有报道。东莞市委市政府对废品回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召开了全市加强废品回收管理工作会议,提出了整改和完善措施。

  1、健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加强对有证照废品回收企业、站(点)的管理,实行废品收购合同备案管理、“黄牌警告”和“取消资格”制度,推行视频监控管理;加强对废品回收经营场所的安全整治,规范站场建设,杜绝安全隐患。由市公安、工商、供销社3个部门各选派1-2名懂业务、懂政策、懂管理的人员,组建一支废品回收市场专业管理队伍,对废品回收市场进行检查监督。

  2、推进公平交易。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废品回收参考价格制度,参照其他省、市废品回收价格,制定透明合理的废品回收市场参考价,通过东莞再生资源网每天公布,进行价格公示。
争取年内建设1-2个废品回收交易中心(市场),试行集中交易,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首个废品回收交易中心(市场)目前初定茶山镇,已由市供销社和茶山镇政府制订方案。废品回收交易中心(市场)的经营管理按照“四统一、四集中”的模式运作,即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政策和企业集中进场、部门集中监管、项目集中把关、废物集中处理。

  3、开展专项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废品回收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对无牌无证废品回收经营者进行清理,查处和整顿压级压价、强买强卖、私自上路查扣车辆等违法经营行为,打击渗透或参与废品回收经营的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活动。

  4、加强沟通协调。采取协调会、座谈会、开通热线电话等形式,加强与市外商投资协会、台商协会和民营商会等有关单位的沟通,及时听取各方的投诉、建议,积极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市供销、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建立部门信息互通机制,定期沟通、研究分析问题,开展联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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