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性收入增长的路径在哪里

作者:邓海建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1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从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获悉,我国将采取包括“推动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在内的四项措施 ,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2月27日《京华时报》)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这项事关民众福祉的系统改革一直处于呼之欲出却仍未出的状态。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是经济社会的最基本规律,收入分配制度在经历了30余年的历史打磨后,需要在新的经济起点上完成转变;全球金融危机加大了宏观经济对内需的依赖度,内需拉动型经济又直接受制于民众的消费能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已呈箭在弦上之势。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个系统工程,涉及领域众多,就公众的期待而言,没有什么比“工资性收入的合理增长”更为迫切的。原因有二:一者,多数老百姓是靠工资过日子的,不是依赖福利营生;二者,工资性收入增长赶不上财产性收入增长的速度,更遑论GDP的脚步。但就眼下最新版的“推动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所传递的信息来看,措施未必鼓舞人心。

  工资集体协商是个看起来很美的制度,区分这项制度究竟是镜花水月还是真金白银的关键在于职工的话事权。职工与资方对话的权利不存在问题,真正的问题在于能力:比如劳动力市场供给的刘易斯拐点何时到来?工会等组织能不能硬起来?劳动监察部门愿否为劳资博弈构建一个对等的平台?对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问题,这恐怕不能与“工资性收入增长”相提并论。最低工资是保障性权益,收入增长属于共享发展成果,属于普适性的更高层次的全社会福利。至于绩效工资与“工资性收入增长”的关系,《人民日报》近日的连续报道已经警示了部分地区改革的弊端与猫腻,何况相关领导几次三番在媒体告诫人们——“这一次实施绩效工资,绝对不是可以简单地理解成为涨工资。”既然绩效工资不是涨工资,那么,绩效工资改革和工资性收入增长何必攀亲呢?

  近段时间以来,珠三角乃至长三角部分地区也出现了相对性的民工荒。所谓民工荒,其实并不是劳动力锐减,而是在通货膨胀与区域协调发展背景下,流动务工的相对收益式微、甚至为负数。在市场经济下,提高劳动力价格的最佳、最合理路径就是减少供给,但就业又是民生之本,不能让部分人不就业去成全另一部分人的高工资,因此,这个思路就剩下一个办法:鼓励和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一来熨平市利率,二来提供了更多就业机会——最终的结果就是抬升劳动力价格。长远而言,当劳动力值钱了,也必然有助于推动实业的发展,培厚创业兴业的价格土壤。这对国家和民族来说,都是意义重大的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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