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山东省海阳市自4月1日起停止了到乡镇财政审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政策,改为由家电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补贴资金的兑付方式,提高了家电下乡补贴兑付效率,12天兑付家电下乡补贴2440多万元。
据了解,实行新的补贴方式后,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凭购买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可在销售网点当场兑付补贴资金,从而省去了到户口所在地当地财政部门来回奔波的麻烦,大大缩短了补贴资金的兑付时间。12天时间,共办理各类补贴资金2440多万元,其中发放“家电下乡”补贴1247万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1193万元,未出现一起不良投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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