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日,总社人事部与中国供销集团公司党委在人事部举行了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移交工作。
此次移交工作是根据总社党组《关于明确和规范中华全国合作总社与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若干关系的通知》精神进行的。人事部对交接工作非常重视,经有关领导同意,形成了《关于向供销集团公司党委移交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方案》,就人事部向集团公司党委移交的工作内容、方法、要求、步骤作了明确划分。人事部向集团公司移交工作一是干部工作(含相关人员档案移交)、二是有关人员遗留问题的处理,三是企业京外调配人员、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和接收高校毕业生工作,四是企业干部出国政审工作,五是企业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六是两家共同配合完成的工作等。交接会上,总社理事会常务理事、人事部长汤益诚要求集团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好最近出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在成员企业中继续完善和全面实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还专门就集团公司的人事档案工作提出了要求。指出,集团公司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指定政治素质好,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党员干部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存放档案的场所要具备防盗、防潮等条件。同时要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对调入档案严格把关,逐页逐项地审核材料的内容和有关信息,确保材料完整、齐全、真实。要求总社人事部对集团公司相关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人事部各处负责人就各处负责的工作和工作程序向集团公司作了详细介绍。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杨凤禄在交接会上对人事部多年来对企业的支持表示感谢,希望人事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给予帮助和支持,集团公司党委会按照总社领导和人事部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接收,严格按照工作规范、程序办事。集团公司党委将加强学习,熟悉流程,规范管理,将干部人事工作做好。
总社人事部领导、各处负责人,集团公司综合部负责人参加了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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