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社在已制定联系点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基层社“三位一体”建设联系点推进工作制度,确保基层社“三位一体”建设联系点年内取得重大突破:
一、切实关注联系点工作进展情况。省、市社领导至少每两个月到联系基层社调研工作一次,县(市、区)社领导至少每月到联系基层社调研工作一次,联络员要与联系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联系点的工作进展情况。
二、按时召开基层社建设调度分析会。省社每季度、市社每两月、县(市、区)社每个月组织召开一次基层社“三位一体”建设调度分析会,由挂钩联系领导或联络员通报基层社“三位一体”建设的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的具体措施。
三、及时报送联系点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社按月汇报基层社“三位一体”建设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由各市社集中,于每个月底之前报送省社合作事业处。遇有重要情况请及时向省总社汇报。
四、分层级认定“三位一体”建设方案。由省社领导联系的基层社,其“三位一体”建设方案要经省社领导认可;由市、县(市、区)社领导联系的基层社,其“三位一体”建设方案要经市、县(市、区)社领导同意。要确保针对各联系点制定的《基层社“三位一体”建设实施方案》切实可行,符合“三位一体”建设要求。
五、确保按时完成联系点建设工作。各市、县(市、区)社要按照已认可的《基层社“三位一体”建设联系点工作方案》中明确的时序进度开展工作,确保今明两年270个基层社联系点率先完成基层社“三位一体”建设。
六、建立“三位一体”建设情况通报机制。省社将在江苏供销合作网上开辟专栏,每月通报各地基层社“三位一体”建设的进展情况。
(责任编辑 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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