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刚召开的全省州(市)供销合作社主任办公会了解到,这次会议把征求各州(市)供销社对《云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推进和完善乡村流通服务体系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的修改意见列为重要议程。
《意见》初步提出,从2010年10月至2012年底,全省127个县(市、区)、80%以上的乡(镇)和7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两个服务体系”,即:构建县级农资和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乡(镇)级日用消费品超市(卖场)和农资配送功能的超市(分中心)、村级综合服务社,形成县、乡、村“三位一体”的乡村流通服务体系;构建县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办公室)、乡(镇)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站(办公室)、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形成县、乡、村“三位一体”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体系。
这一《意见》的提出是云南供销社贯彻落实国务院40号文件和云南省委14号文件精神的一个重要举措,是在提出建设“乡村流通工程”的基础上向前迈出的又一大步,标志着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工作思路已逐步走向成熟。
据云南省社领导透露,《意见》修改完善后将与省相关门联合下发各州(市)执行。
(责任编辑 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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