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区社:织好“新网”促民生

将创先争优活动融入自治区中心工作促进民生改善

作者:丁彦敏 慈晓云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5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加强商贸流通网络建设是自治区2010年为民办好“十件实事”之一,是农村牧区流通领域的一项民生工程。内蒙古供销合作社把创先争优活动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09〕108号)文件精神紧密结合,以落实自治区确定的中心工作为契机,要求党员干部在全系统内做出榜样,结合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转变发展方式,完善服务功能,全面构建连接城乡的现代流通体系,大力发展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参与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不断为改善民生作出努力。

  一是以建设新农村新牧区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促进民生改善。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紧紧抓住国家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大力开拓农村牧区市场的良好机遇,将自治区农村牧区商贸流通网络建设工程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新网工程”有机结合,采取多方参股、多方筹集资金、政府适当扶持的运营模式,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全面改造传统经营网络,积极推进农村牧区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全面构建农牧业生产资料、农畜产品、农村牧区日用消费品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四大流通服务体系。全系统“新网工程”建设呈现出成本低、效率高、效益好的发展局面,表现为:农资现代营销网络已具规模;农畜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正在形成;农村牧区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迅速拓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网络正在兴起。1-8月,全系统组织供应化肥近120万吨;完成日用消费品零售额29.32亿元,同比增长34.02%;组织收购农副产品14.57亿元, 同比增长120%;实现再生资源市场交易额5628万元,同比增长115.55%。

  二是以领办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促进民生改善。全区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呈现出组织形式多样化、产权主体多元化、生产经营品牌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的特点,发展势头良好。基层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专业协会成为供销合作社领办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形式。目前,全系统按照经济区域布局改造重组基层供销合作社530个,组织农牧民发展专业合作社5919个,经营服务涉及种植、养殖、加工、服务多个领域。各旗县级供销合作社采取自建、与村委会共建、与个人联建等方式发展乡村级综合服务合作社3172个,引入现代流通方式建设农资和日用消费品便民店7794个,牵头组建旗县级以下(包括旗县)行业专业协会1164个。全系统各类基层供销合作经济组织覆盖自治区全部苏木乡镇和45%的嘎查村,入社农牧户约占到全区农牧户总数的20%。

  三是以参与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促进民生改善。按照“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农牧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各地供销合作社在大力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同时,努力培育系统龙头企业,加强农畜产品基地建设和批发交易市场建设,努力为农牧民提供生产经营服务。目前,全系统培育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46个;改造建设一定规模的商品批发交易市场76个;兴办标准化农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253个;建立科技示范田1.7万公顷,测土配方施肥7.4万公顷,提供技术培训、咨询服务105万人次,提供种子、种苗服务达7900万元。2009年,全系统通过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共帮助农牧民实现收入38.72亿元。    
 

(责任编辑 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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