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农科)局(农委),农经总站(中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根据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个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意见》(农经发〔2009〕10 号)精神,为了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产业化、集约化、标准化经营,加大创品牌工作力度,我厅从年初始开展2010年度评定100家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工作,通过下发通知,制定示范社申报标准,市县按照标准申报,我厅共到收125家示范社申报材料,按照示范社申报程序与评定标准,经过认真比较、筛选和厅务会议审议并公示,评定海口群绿种养专业合作社等1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2010年度示范社,现予公布。
希望被评定为示范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再接再厉,创造更多佳绩,真正做到成立一个合作社,富一方百姓。
示范合作社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监测一次,监测不合格的取消示范合作社称号。
附件:1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 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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