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委书记袁纯清在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上关于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讲话精神,支持、引导大学生村干部积极参与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事业中,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日前,中共长治市委组织部、长治市农经局和长治市工商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大学生村干部领办、合办、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意见》(长组发[2010]8号),为大学生村干部推动农业现代化提供了用武之地。
《实施意见》提出:大学生村干部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采取三种模式:一是领办。具体做法:“大学生村干部+大学生村干部+农户”,即一名大学生村干部作为法人代表,联合其他大学生村干部和农户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学生村干部+农户”,即一名大学生村干部作为法人代表,联合4户以上农户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合办。具体做法有:“农户+大学生村干部”,即农户作为法人代表,大学生村干部作为成员联合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学生村干部+大学生村干部”,即一名大学生村干部作为法人代表,联合4名以上其他大学生村干部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三是参与。大学生村干部可以以非成员身份参与到专业合作社中,为合作社提供技术指导、信息服务、市场营销、政策宣传、法律咨询、财务管理等工作,促进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
《实施意见》强调:各相关部门对大学生村干部在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过程中,要加大扶持力度、开辟绿色通道、放宽登记条件、简化登记程序、提供登记便利、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收费,安排专人对大学生村干部创业富民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协调解决大学生村干部在创业富民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各县(市、区)要对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以及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创办、领办、合办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实施意见》指出:大学生村干部具有知识新、眼界宽、信息灵的优势,要抓住国家鼓励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历史机遇,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积极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让合作社覆盖更多农户,带领农民依靠科技、信息和规模产业致富,为我市的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 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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