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市政府出台文件支持供销合作社“新网工程”建设

江门市政府发出《转发市供销合作社关于进一步落实省市共建江门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张映华 谭 辉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2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近日,江门市政府发出《转发市供销合作社关于进一步落实省市共建江门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江府办〔2010〕115号),明确多项政策措施,大力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现代流通网络。

  一是所属各市、区要切实加强对共建工作的领导,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共建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和省供销合作社共同建立由分管领导参加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工作协调会议,听取情况汇报以及部署工作任务安排。

  二是各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供销合作社整合经营资源,发展各类商品市场,引进新的经营业态,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加快农村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市财政在原市级扶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基础上,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设立市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从2011年至2013年,每年由市财政安排18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供销合作社“新网工程”建设,各级财政部门要合理安排一定数额资金给予扶持。

  三是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实施,大力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四是各级政府要全面加强对建设江门市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各项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主动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和反映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争取支持和配合,确保共建目标如期实现。

 (责任编辑 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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