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供销合作社大力建设全省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

省社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

作者:刘远征 林明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2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在全省25个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社区维修服务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在连江等24个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开展建设,省社加大了工作指导力度,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福建省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建设规范(试行)》,指导和推动维修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

  列入今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24个县(市、区)供销合作社按照省社的总体工作部署,积极行动,做好前期筹备工作,目前已有长泰等16个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了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市、区)政府领导任组长,由农办、财政、发改、农业、供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区)供销合作社,有泉港区等4个县(市、区)按省委省政府要求将当地财政配套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有20个县(市、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19个县已经做好经营服务网点的选址规划工作。龙岩市、泉州市委市政府将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201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龙岩市财政给予今年建设的长汀、上杭、新罗县(区)供销合作社综合维修专项资金20万元,对已经建设的武平、漳平、连城县(市)供销合作社也给予专项扶持资金各20万元,对明年建设的永定县供销合作社已明确将给予专项扶持资金20万元。泉州市财政对当年建设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各安排专项扶持资金10万元。 

 (责任编辑 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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