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河南省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焦锦淼同志当选河南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

作者:贾丽君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8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4月8日,河南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郑州召开。会议提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为全省最大的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省供销合作社将充分发挥熟悉合作制原则的优势,积极引领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努力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充分发挥网络资源优势,为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提供优质快捷的物资供应服务,把农民生产出来的农副产品收购上来,销售出去,实现增产增收,努力成为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充分发挥人才技术优势,真心实意地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科技指导、产品经营和剩余劳动力转移等多形式、多途径、全方位的服务,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骨干力量。

  会议全面总结了省合会第一届理事会的工作,选举产生了省农合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省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焦锦淼同志当选河南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聘请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刘满仓为名誉会长,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铁代生、河南省政协副主席晋绥东为河南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第二届理事会顾问。

  新当选联合会会长焦锦淼在讲话中,提出要充分认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重要作用,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党和政府重视三农工作的具体体现,也是供销合作社加快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供销合作社作为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长期立足农业、扎根农村、贴近农民,与三农工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依托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供销合作社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组织基础,深化供销合作社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这是现阶段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方向,也是供销合作社公益性作用得到体现的重要形式。

  会议指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要通过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组织体系等措施,有效发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主要职能。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项制度,按章办事,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会员的监督,积极探索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有效运行机制,推进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坚持开放办会的方针,进一步发展会员,壮大协会规模,主动加强与政府涉农部门、科研单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生产经营大户的合作与联合,实现合作经济组织的大合作、大联合,不断扩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组织基础。同时,要求各级农合组织积极拓展服务功能,打造公共平台。农合会要把维护农民的利益和服务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要以“中原合作网”、“中原交易网”和“农产品信息网”为载体,及时收集和发布相关政策和市场信息,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通过举办培训班、交流会、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对会员单位进行业务技能、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培训服务;积极举办多种形式的产品推介会、商品交易会、展览展销会,为会员提供销售推介服务。省农合会将举办2011年第六届豫商大会?河南省特色产品暨豫商商品大联展。

  焦锦淼主任还要求农合会要充分发挥自律机制,强化行业自律,维护竞争秩序,引导会员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诚信经营、规范管理和依法交易机制,约束行业内部的不公平竞争行为,不断提高行业的信誉和水平,树立行业的良好形象。要对各种侵占和损害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不法行为给予抵制和纠正。要积极参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主动建立会员信用、诚信档案,认真做好信用评定的相关基础工作。四是反映行业诉求,发挥纽带作用。农合会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遵循“为农民服务、为政府分忧”的办会宗旨,全面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村、农业的方针政策,把党和政府的扶持和优惠政策送到农民手中,及时准确地把农民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反映给党委、政府,架起一座党委、政府与农民群众沟通交流的桥梁。今年,省农合会将围绕我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组织调研,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在此基础上,每个会员单位都要在省农合会的组织协调下,充分发挥会员单位在职能上的互补作用,互相沟通、交流经验,共同关心和支持农合会的工作,维护农合会的利益,形成支持和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发展的合力,共同营造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发展环境。

  省委农办及有关厅局的负责人,省供销合作社班子全体成员,各省辖市和扩权县供销合作社负责同志,省供销合作社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其他联合会的会员代表,以及《河南日报》、《河南经济报》、《中华合作时报》等省内外新闻媒体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 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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