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全省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浙江省供销合作社与浙江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共同设立了浙江省供销创业合作发展基金,并于近日出台了基金管理办法。
据了解,浙江省社将从本级企业中筹集2亿元的基金本金,由省社负责运作,每年将以不低于基金总额5%(即人民币1000万元)的增值额捐赠给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用于公益项目的奖励、扶持和资助。
基金实行以奖代补和资助扶持等支持方式,专项用于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农业生产资料、农村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项目的奖励和扶持,以及青年创业就业、扶贫救灾和其他特定项目的资助。
为促进基金的规范管理和有序发展,浙江省社、浙江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将共同组建“浙江省供销创业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的年度计划安排、项目选拔、资金扶持和监督管理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各地供销合作社、共青团共同组建本地区基金实施小组,负责有关基金实施的项目申报、组织协调等工作。基金实施小组办公室设在供销合作社。
(实习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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