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总社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根据总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经总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任务分工如下(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主要参加单位):
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召开总社直属机关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会,总结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12年主要任务。(监察局、办公厅)
(二)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直属机关党委、机关其他各部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主管社团、供销集团公司)
(三)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供销合作社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廉荣贪耻的氛围。(监察局、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厅、人事部、合作指导部、供销集团公司)
(四)创新教育形式,增强教育实效。坚持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等制度,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邀请专家讲授,组织实践调研等,增强教育效果。(直属机关党委、人事部、办公厅、监察局)
二、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方针政策和总社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五)加强对中央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加强对“十二五”规划、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强农惠农富农等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在供销合作社系统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察局、办公厅、经济发展与改革部、财会部<社有资产监督管理部>、合作指导部、农资局、棉麻局、监事会办公室、供销集团公司)
(六)加强对总社党组、理事会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事会、审计、社有资产监管等部门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强化对总社党组、理事会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办公厅、监事会办公室、监察局、审计局、财会部<社有资产监督管理部>)
(七)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做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工作;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切实发挥党内民主监督作用;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抓好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监察局、人事部、直属机关党委)
(八)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认真执行中央和总社有关党政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加强对部门和单位“一把手”的审计监督。(审计局、办公厅、人事部、财会部<社有资产监督管理部>、科技教育部、社团管理部、监察局)
三、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九)深入开展“坚持主题主线、竭诚服务三农、建设社员之家”主题实践活动,探索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不良风气,大力倡导“清廉”、“高效”、“务实”作风,推动机关作风建设整体提升。(直属机关党委、机关其他各部局)
四、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总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十)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始终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违反《廉政准则》和《廉洁从业规定》,以权谋私案件;坚决查办弄虚作假、挪用专项资金、失职渎职案件;认真查办隐匿、侵占、转移社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搞同业经营、关联交易案件;严肃查办违反“三重一大”制度,个人擅自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坚决查处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公款案件。(监察局、审计局、财会部<社有资产监督管理部>、社团管理部、科技教育部、供销集团公司)
(十一)全面检查总结惩防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情况。按照中央纪委部署和要求,全面检查总结《总社贯彻落实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监察局、机关其他各部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主管社团、供销集团公司)
(十二)制定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制定下发的下一个5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结合总社实际,制定总社贯彻落实中央惩防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监察局、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三)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总社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开展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监察局、机关其他各部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主管社团、供销集团公司)
五、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加大源头防治腐败力度
(十四)深化干部人事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录用、任免、交流、培训、奖惩、考勤、退休等各方面制度。完善干部交流机制,推动总社机关和系统干部交叉挂职以及总社干部到地方挂职任职。有序推进机关副局级以下干部的轮岗交流工作。规范和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实现岗位需要和干部自身特长的有机结合。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人事部、监察局)
(十五)完善财务与资产管理制度。做好总社财务与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规划设计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与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构建“新网工程”项目库,完善“新网工程”项目申报和评审机制,发挥好“新网工程”的政策导向作用。加强对各企事业单位重大经济事项,尤其是资产处置事项的审批管理,确保社有资产安全。(财会部<社有资产监督管理部>、审计局、经济发展与改革部、社团管理部、科技教育部、供销集团公司)
(十六)加大制度落实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制度的刚性和执行力,在制度的落实和执行上下功夫,增强制度建设的效果。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在落实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上做表率。(监察局、机关其他各部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主管社团、供销集团公司)
六、深入开展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营造社有企业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
(十七)加快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作用,努力构建设置科学、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现代企业制度体系。加强企业发展战略研究,制订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增强企业发展的前瞻性、科学性。(供销集团公司、财会部<社有资产监督管理部>)
(十八)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中国供销集团公司及成员企业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供销集团公司、监事会办公室、监察局、财会部<社有资产监督管理部>、审计局)
(十九)认真执行企业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规定。参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加强对总社企业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监察局、供销集团公司、财会部<社有资产监督管理部>、人事部、审计局)
七、深入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供销合作社科学、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十)加强对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召开供销合作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两年来供销合作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及经验,推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监察局、办公厅)
(二十一)进一步加强和推进行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总社《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行风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农资、棉花、再生资源、日用消费品等领域行风建设目标任务的落实。深入推进“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建设,充分运用2011年“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检查督导成果,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对新涌现出的优质文明服务单位进行命名授牌,真正把“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建设成“全新供销合作社”的名片。(监察局、经济发展与改革部、合作指导部、农资局、棉麻局)
(二十二)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继续争取中纪委有关部门支持,做好2012年度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监察局)
京公网安备110102005503 京ICP备09054041号 | 提供信息请发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