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合作时报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供销党组字[2012]12号),切实加强对中华合作时报社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中华合作时报社(含信息中心、声像中心、贸促分会)各相关部门
二、时间安排
2012年6月至2013年4月,分步骤、分阶段推进实施。
三、组织领导
中华合作时的社成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报社党委书记、社长、总编辑查迎新任组长,报社党委委员(分管纪委工作)、副总编辑曾峰,党委委员、副总编辑冷霞,党委委员、总编助理于璐娜,报社纪委委员高霞、报社纪委委员吴志宁为成员。领导小组联络员由报社纪委委员吴志宁担任,负责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日常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6月上旬——7月上旬)
1、召开动员会。6月下旬,在报社召开由全体人员参加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动员会,传达学习中央以及总社有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部署报社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
2、建立健全机构。6月中旬,报社成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机构,并将名单上报至总社领导小组办公室。
3、制定方案。根据报社的实际情况,由报社各刊、各部门以及信息中心、声像中心等,根据自身的工作情况,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于7月中旬报报社领导小组。
(二)清理职权事务阶段(2012年7月中旬——9月底)
根据报社于年初修订的《报社管理规章制度汇篇》,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工作岗位的职权职责,并进行一次全面准确的清理,同时,建立健全部门和个人岗位责任制,编制“职权和重要业务事项目录”、绘制“职权和重要业务事项运行流程图”,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于2012年9月底前上报给总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查找廉政风险和确定风险等级阶段(2012年10月——12月底)
1、查找岗位风险点。对照岗位职责,根据报社工作的实际情况,分析和查找个人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由相关人员填写《岗位廉政风险点登表》。
2、查找部门风险点。根据报社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全面排查报社各部门在权力运行、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认真分析各部门廉政风险的特点和表现形式,填写《内设部门廉政风险登记表》。
3、查找报社风险点。根据报社的工作情况,全面排查报社在权力运行、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认真分析报社廉政风险的特点和表现形式,填写《报社廉政风险登记表》。
4、报社确定廉政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报社将根据个人以及各部门查找的廉政风险点情况,进行归纳梳理,提出风险等级意见,在报社进行公示。公示后,由报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初步确定廉政风险点及其风险等级。
5、上报排查结果。报社将排查填报的《岗位廉政风险点登记表》、《内设部门廉政风险登记表》、《报社廉政风险登记表》、《报社廉政风险点汇总表》,进行汇总、分析、审定后,于2012年12月中旬前上报至总社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阶段(2013年1月——2月底)
1、进一步明确职责。通过进一步定岗定责,梳理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做到职责清晰,任务明确;对工作流程进行完善和修正,优化权力和业务运行流程,做到流程清晰,权责明确,加强监督制约。
2、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针对排查出的岗位、内设部门和单位廉政风险点,报社分别从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制定防控措施。对岗位廉政风险,加强对岗位责任人的教育,明确岗位廉政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内设部门廉政风险,加强对部门工作人员的职责教育,健全、完善各部门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对报社廉政风险,加强对报社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教育,完善报社工作制度,加强社务公开,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制约。
3、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对制定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由报社领导班子牵头,加强领导,把责任落到实处。对查找出的一级风险,重点督查、重点监控;对二级风险,定期检查、动态监控;对三级风险,加强日常检查,及时提醒。
4、上报防控措施。根据要求,由报社填写《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表》、《内设部门廉政风险防控表》、《报社廉政风险防控表》、《报社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汇总表》,并于2013年2月底前上报至总社领导小组办公室。
依据总社党组要求,中华合作时报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将严格实行计划、执行、考核、修正的全面质量管理方式,分步骤、分阶段实施,不断进行检查、修正、循环管理,螺旋式推进,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报社将把全体干部职工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对成效显著的部门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自我查找不认真,预防措施不力,落实工作不到位的,由领导小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予以批评教育,直至采取组织纪律措施进行处理。
201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