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正式批准河北刘伶醉酒成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产地范围为河北省徐水县现辖行政区域。
刘伶醉酒历史文化悠久,河北目前还保留有一座完整的宋金时期(公元1126年)古烧锅遗址。遗址中的16个古发酵池已有近900年连续使用的历史。这些古发酵池既是生产设施,又是历史文物。经文物专家鉴定,它是我国目前发现历史最早且从未间断使用的发酵池群。该酒历经历代酿酒师、品酒师的不懈探索和经验传承,形成了独特的白酒生产工艺和品评勾兑技术,经大型地下酒库存放的100多年木制储酒海的陈储,具有“窖香浓郁,绵甜醇和,酒体深厚,余香悠长”等特点。
早在晋代就流传着刘伶醉酒的故事。刘伶,字伯伦,安徽省宿州市人士,晋朝的“竹林七贤”之一。由于他不满晋朝统治者的专权,千里迢迢来到河北省徐水访友张华。张华以当地佳酿款待,刘伶饮后倍加赞赏。据《徐水县碑志》载,刘伶常“借杯中之醇醪,浇胸中之块垒”,并乘兴著诗。诗中道:“捧瓮承槽,衔怀漱醪”,“无思无虑,其乐陶陶。兀然而醉,豁然而醒。静听不闻雷霆之声,熟视不睹太行之形,不觉寒暑之切肌,利欲之感情。”留下“酒醉三年方醒”的传说。刘伶死后葬于徐水,其墓至今尚存,为河北省文物重点保护单位。后人还为他建立了《酒德亭》。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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