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终财务报销事项调整的通知

作者: 来源:财会部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3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总社机关各部局:
为保障总社机关2012年度账务顺利结算,现对年末报销事项进行以下调整:
一、部局业务费。报销截止时间为1220日,日后不再办理借款、报销以及公务卡还款业务。
二、职工医药费。报销截止时间为1217日,1217日至31日发生的医药费请于2013331日前报销。
三、项目支出。报销截止时间原则上为1215日,日后的支出申请将无法保障顺利实现。
四、借款清理。借款(含现金、支票)归还手续截止时间为1220日。
五、20121220日至2013115为本年度结账和新年度建账时间,不再对外办理报销事务。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向单位一把手汇报有关要求,及时清理借款,统筹安排费用支出事宜。感谢支持与配合!
 
 
财会部财务处
20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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