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社机关各部局:
为保障总社机关2012年度账务顺利结算,现对年末报销事项进行以下调整:
一、部局业务费。报销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日后不再办理借款、报销以及公务卡还款业务。
二、职工医药费。报销截止时间为12月17日,12月17日至31日发生的医药费请于2013年3月31日前报销。
三、项目支出。报销截止时间原则上为12月15日,日后的支出申请将无法保障顺利实现。
四、借款清理。借款(含现金、支票)归还手续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
五、2012年12月20日至2013年1月15日为本年度结账和新年度建账时间,不再对外办理报销事务。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向单位一把手汇报有关要求,及时清理借款,统筹安排费用支出事宜。感谢支持与配合!
财会部财务处
201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