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胶河疏港物流园区管委会,咸家工业区管委会,胶河生态发展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潍坊市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创新发展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创新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明确全市供销合作社创新发展的目标任务
当前,我市已进入城乡统筹发展、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促进供销合作社发展方式转变,“十二五”期间,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创新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实现 “三个翻一番、两个翻两番、四个全覆盖、三个全面提升”。
1、三个翻一番。到 “十二五”末,全系统年实现商品销售总额、工业产值、利润在2011年的基础上翻一番。
2、两个翻两番。到 “十二五”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培育数量在2011年的基础上翻两番,达到110家;全市食用菌年总产量在2011年的基础上翻两番,达到30万吨。
3、四个全覆盖。到 “十二五”末,全系统日用品实现镇、社区全覆盖;农资网络实现镇村全覆盖;烟花爆竹网络实现镇街驻地和较大行政村全覆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实现新型社区、集中居住区全覆盖。
4、三个全面提升。全面提升供销合作社现代化农村商品流通水平,全面提升供销合作社组织农民走向市场的能力,全面提升系统的凝聚力和供销合作社的社会地位及形象,打造具有一定物质基础和市场竞争力的 “全新供销合作社”。
二、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
(一)全面推进农村日用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培育壮大日用消费品连锁骨干企业,加强区域物流配送中心、连锁超市和村级便利店建设,十二五末实现全市所有社区直营 (连锁)店、加盟店全覆盖。支持供销合作社发挥 “一网多用”优势,依法开展家电、图书、药品、烟花爆竹等连锁经营业务。
(二)创新推进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具有统一采购、跨区域连锁配送功能的大型农资流通龙头企业、区域配送中心和覆盖镇村的连锁经营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依法从事化肥、农药、农膜、种子、农机具、饲料等商品经营,市内主要农产品基地特别是出口农产品基地的化学投入品供应,要以市场化为主,供销合作社农资企业参与保障。供销合作社农资企业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农资商品质量可追溯体系。支持供销合作社农资龙头企业建设农资交易市场,建立和完善重要农资商品的商业储备和救灾储备。同时,立足农资连锁、仓储物流等优势,逐步向农化服务、化肥生产等经营服务领域拓展,全面推进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创新。
(三)加快推进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创办和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帮助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拓市场,开辟农产品进超市、进社区、进批发市场、进龙头企业的便捷通道,建立从生产基地到销售终端的完整产业链条。支持供销合作社推进大田托管 “一三五”模式,由基层供销合作社、村两委共同成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全程式、菜单式、订单式等托管模式,开展农机、农技、农资、劳务、植保等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积极参与土地流转,建立现代农业示范园、产业园。
(四)稳妥推进农村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依托生产经营合作,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内部开展信用合作,在合作社之间发展资金互助会联合会。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投资担保业务,搭建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服务的融资平台,提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服务能力。
(五)积极推进新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体系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根据全市农村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在所有新建集中居住区建设日用品、农资、农产品、再生资源等经营性服务项目,并开展土地托管、农机具存放、互助合作、专业养殖、物业管理等农业生产系列化服务。
(六)大力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加快资源整合,推进专业化分拣中心、区域再生资源回收集散市场和综合利用处理基地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环境整治要求,合理布局回收网点,确保十二五末完成在所有农村社区建设规范化回收站、在城市2000户以上小区建设回收亭任务。依法开展废旧家电、报废汽车等回收拆解业务。
(七)扎实推进烟花爆竹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和网点布设工作;加快配送中心、镇 (街区)配送点和连锁店建设;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经营管理,确保烟花爆竹市场安全规范、健康有序。
三、切实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
(一)强化基层组织基础。搞好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恢复重建、膨胀发展,确立全新的基层组织概念,采取开放办社方式,积极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充分吸纳各类经济服务组织、农民经纪人等加入供销合作社,进一步强化壮大供销合作事业的组织基础。
(二)强化体制机制创新。从优势领域入手,以产权为核心、以资本为纽带、以项目为载体、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供销合作社上下联合、相互持股,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
(三)强化骨干企业支撑。加快培育农产品、农资、日用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信用担保投资等行业骨干龙头企业,实现集群化发展。对为农服务的骨干企业,要保持或恢复供销合作社的控制力,同时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四)强化功能作用发挥。加强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建设,保障供销合作社组织机构完整和队伍稳定。将建设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的各项任务及政府需要供销合作社承担的任务赋予联合社。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对食用菌等重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以及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在核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人员编制的前提下,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足额及时拨付到位。
四、不断加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扶持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高密市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设办公室,进一步加大对供销社改革创新发展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财政支持。从2012年起,市政府每年划拨 100万元,作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日用品和农资网络建设,新型社区综合服务新体系建设,创办、领办专业合作社和示范基地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等。资金具体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市供销合作社另行制定。
(三)维护合法权益。市财政部门要抓紧落实处理供销合作社系统政策性财务挂账。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随意侵占、平调供销合作社的财产,不得随意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的完整性。认真落实《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9〕173号)精神,依法确认供销合作社土地使用权。土地收益及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优先用于解决供销合作社历史遗留问题,改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对供销合作社建设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的项目用地,给予重点支持。
(四)优化队伍结构。实行 “人才兴社”战略,支持供销合作社培养和凝聚农村中的优秀生产经营人才,鼓励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优秀负责人和带头人进入供销合作社。加强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队伍建设,在针对大中专毕业生进行的事业单位考录中给予相应招录计划,切实优化人才队伍结构。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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