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农业部8日通报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情况。
在2009年的6月27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颁布,截至到去年年底全国共设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2259个,占农业县市区总数的80%,聘任仲裁员20776人,化解农村土地经营承包纠纷54.51万件,其中调解43.16万件,仲裁11.35万件。
为了提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各地的实践需要,农业部组织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标志,并在今天正式启用。根据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标志的使用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平等、仲裁场所要在室内正面墙壁悬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标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文书、仲裁员聘任证书、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宣传资料等,都应当采用仲裁标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构的工作人员证件,统一服装徽章车辆标志等也可以采用这一个标志。
农业部也表示,今后将结合仲裁标志的使用大力推动各地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的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规范开展调解仲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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