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商业贿赂、限制竞争、商业欺诈、侵权假冒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为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自8月15日至11月底,在全国范围开展不正当竞争专项治理行动。
工商总局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要以医药购销、医疗服务、择校升学等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业和领域为重点,严厉查处招投标过程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依法查处公用企业和具有独占地位企业滥用优势地位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对仿冒知名产品及侵犯原创知识产权生产销售“山寨”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努力从根源上清除“傍名牌”行为。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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