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加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

作者:任文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0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近日,农业部、财政部、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推动我国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示范引领全国农业改革与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农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意见》指出,力争到2015年,试点示范区基本建立起以适度规模经营为重点的农业经营新体系、以订单农业为基础的产销新模式、以资金整合使用为重点的财政支持新方式、以金融资本为核心的农业投融资新机制、以农业保险为保障的风险防范新措施,现代农业建设的内生动力明显增强,农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粮食规模经营单产比2012年平均单产增加2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加10%以上。意见表示,突出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改善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生产条件为核心,以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为载体,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力争到2015年高标准农田比例达到50%以上,基本实现土地平整肥沃、道路畅通、排灌方便、用电便捷。

  在构建农业规模化经营机制方面,《意见》指出,鼓励试点示范区采取以奖代补、直接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扶持力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支持试点示范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3年内完成。

  《意见》明确,着力完善农产品产销衔接和订单履约机制。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鼓励试点示范区积极发展现代营销,通过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完善订单农业操作规程,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与农产品收储、加工、销售企业签订订单购销合同。

  针对农业项目资金整合机制方面,《意见》表示,积极整合性质相近、用途相同、使用分散的农业项目资金,集中用于示范区各类重点项目建设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并强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以奖代补”资金主要用于农业技术推广应用、构建农业经营新体系等方面。

  《意见》提出,试点示范区要进一步发挥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机制的作用,综合运用税收措施、费用补贴、增量奖励、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绩效考核等激励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涉农贷款投放;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服务领域,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稳步开展信用合作。

  《意见》强调,着力提高新型经营主体保险保障水平。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加大农业保险费补贴力度,合理确定新型经营主体保费补贴标准;积极增加农业保险品种。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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