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大理市委、市人民政府立足市情实际,制定出台了《大理市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以进一步推动扶持合作社发展。从税收优惠、信贷支持、财政扶持、用地用电优惠等4个方面,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政策扶持。围绕特色优势农产品和地方特色产业,通过建立“农超”对接、“农批”对接等直接配送流通模式,推进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纵向相通、横向相联、产销衔接、农工贸一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网络,培育发展一批有竞争优势和带动力强的规范化、制度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大理市成立了发展农村合作经济领导组,由市委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供销合作社、财政局、发改局、农业局等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对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工作予以统筹协调和指导,并明确由供销合作社牵头主抓合作社发展工作。从2013年起,全市每年按照有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对公账户、会员名册、财务账目、标牌和制度、办公地点、培训场所、活动记录的“十有”标准,每年规范化建设20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每年评选10家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单位,市财政局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单位表彰奖励、农产品经纪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人才培训等各项工作。
截至8月底,大理市供销合作社共领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328家,带动农户6万余户,约占全市农户数量的65%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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