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会议在浙江省瑞安市隆重召开

作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7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2006年5月20日上午,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会议在浙江省瑞安市隆重召开。来自全国的200多位各地供销合作社领导,聚集在浙江省瑞安市共谋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大计。


会议重要讲话:

坚持合作制方向 夯实合作社基础 弘扬合作社精神

——白立忱在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会议上的书面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会议,是近五年来总社就基层社建设专门召开的第一次会议。这次会议既是全面回顾和总结近年来基层社工作成果的会议,又是进一步深化基层社改革的思想动员会议,也是落实总社关于深化基层社改革意见的工作部署会议,开好此次会议意义重大。基层社是供销社的基础,基层社建设的好与坏,决定着供销合作社事业未来的兴衰成败。为此,总社决定召开此次专题会议,全面总结和部署基层社建设工作。国家有关部委十分关心支持供销社工作,派出专门人员出席此次会议,浙江省和温州市、瑞安市为会议的召开做了大量工作,在此,我代表全国供销总社对大家的支持和关心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向多年来奋斗在基层工作一线,默默奉献的广大基层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慰问!

  下面,我谈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关于坚持合作制的方向

  我们从事合作社工作的,应该坚持合作制的基本理念,从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深刻认识和把握合作制产生与发展的客观规律,才能坚定合作制的信念,坚持合作制的方向。

  合作经济是市场经济的客观产物,并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市场经济的核心是竞争,竞争就有强有弱,就会产生低收入群体。低收入群体要在竞争中生存、发展,就必须走联合的路子,通过联合维护自身的利益,改善自己的生产、生活条件,于是就产生了合作社。只要发展市场经济,只要存在低收入群体和弱势产业,就必然会产生维护低收入群体利益、为弱势群体服务的合作社。合作社作为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对市场经济有着广泛的适应性,在世界各国普遍存在,从欧美发达国家到亚非拉发展中国家,从传统的市场经济国家到新兴的市场经济国家,合作社都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解决低收入群体和弱势产业的问题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合作社的产生是历史的必然,合作社的发展是时代的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变化,世界各国的合作社都在不断地发展完善,推动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进步。具体表现在:合作社发展的领域不断扩大,服务范围不断拓展,专业化程度日益提高。去年我到英国、瑞典和挪威访问,看到他们的合作社覆盖了零售、农业、银行、保险、住宅、旅游、幼儿园和殡葬等领域,合作社为社员提供了“从摇篮到墓地”的一揽子服务,充分满足了社员的生产和生活需求;合作社的运行机制不断创新,功能日益完善。从单一经济向多元化新型合作经济发展,逐步形成农工商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成为代表社员参与市场竞争进而为社员谋福利的企业组织,同时也是政府对农民及其合作组织进行扶持和沟通的桥梁;合作社横向合作日益加强,形成规模化经营,市场竞争力日益强大。各国合作社适应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挑战,从分散化、小型化向集约化、大型化和集团化经营发展。日本的综合农协通过合并,已由1990年的3574个精简到2003年的952个。通过合并重组,新西兰的方塔拉集团、芬兰的瓦利奥集团、英国消费合作社集团、瑞典KF集团和“农家人”合作社等一批合作社企业已发展成为本国、本地区的龙头企业。在北欧,合作社甚至已发展成为跨国性的合作经济组织。世界合作社的发展历程表明,合作社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组织形式、生产力配置形式和利益实现形式,市场经济越发达,合作经济就越发展,合作社永远是富有生命力的朝阳产业。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确立,合作制生存和发展的体制基础已基本具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合作制将具有越来越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强大的发展潜力。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心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从我国国情国力出发,发展农村生产力,解决农民增收问题,在政府采取少取、多予和放活政策的同时,还要进行体制创新,激发农业和农民自身的潜力,完善与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建立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这正是合作制的优势所在。需要强调的是,我们是在坚持和巩固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兴办合作社,与上世纪五十年代的合作化有着本质的区别。合作化是取消家庭经营,生产资料归大堆。现在我们搞合作社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为他们提供技术、销售、加工等一家一户需要但又难以做到的服务。这种合作社不仅不会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反而能充分挖掘家庭承包经营的潜力,有利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目前,以各类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综合服务社为主体的合作经济越来越受到农民的欢迎、社会的支持、政府的重视,在我国城乡蓬勃发展,呈现出方兴未艾、大潮涌动之势。

  历史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面对合作经济发展的大潮,各级供销合作社是游离于外,还是主动融入其中,促进潮流的发展?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和充分的思想准备。供销社恢复后经过改革,现在基本上站稳了脚跟,但不能就此止步,必须进一步发展。要进一步发展,必须进一步明确我们的方向,就是坚持合作制的方向。合作制是供销合作社存在的理论基础,也是供销合作社的核心价值观。供销社融入并促进合作经济的发展,有手段,有基础,农民很需要,并已经和农民建立了深厚感情,能够在促进合作经济发展中不断发展壮大自身。供销社只要坚持合作制的方向,本着合作制理念、组织制度和组织原则去办事,就能办成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社,就能区别于股份制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就能夯实社员基础、农民基础,最终提高自身的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改革是为了发展,发展是为了更好地坚持合作制,更好地为“三农”服务。这就是供销合作社改革的特殊性。供销社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朝合作制的方向发展,特别是基层社,更应该坚持这个体制,不能把基层社都搞成了股份制,如果都搞成股份制,就不是合作社。坚持合作制理念不动摇,与社有企业实现产权多元化并不矛盾。社有企业作为市场竞争主体,要按照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产权多元化。但社有企业作为合作社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不管实行哪种形式的改革,都要有利于合作制发展,都要更好地与专业合作社和基层社对接,形成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合作社带动农民致富的产业化链条。

  当前,供销社已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进入了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此时,明确方向问题至关重要,能否坚持合作制的方向和为农服务的宗旨,直接关系到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成败,关系到供销社发展的前途。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坚持合作制方向,坚持合作社基本原则,坚持与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

  二、关于夯实基层组织基础

  基层社是以广大农民为主体直接联合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是供销社系统的基层组织。供销合作社能不能坚持合作制方向,关键在基层社;供销合作社的活力强不强,关键是基层社;供销合作社的为农服务工作做得好不好,关键看基层社。可以说基层社建设的好与坏,决定着供销合作社事业未来的兴衰成败。

  要夯实基础,核心是要夯实基层合作社的组织基础,使基层合作社始终坚持合作制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则,不断完善合作社的组织制度。只有深深地扎根于农民、扎根于市场的合作社,才是永不衰败的合作社。合作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本身需要创新、需要发展,但无论怎么创新和发展,都必须坚持合作社的基本原则。最起码要做到以下三点:一要有社员。没有社员的合作社不能称其为真正的合作社。发展社员要坚持自愿的原则,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合作社是开放的,只要承认合作社的章程,都可加入。既可以入一个社,也可以同时加入多个合作社。要积极探索农民入社的形式和途径,关键是要有吸引力。二要有社员参与合作社事务的制度。要逐步建立和实行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社员参与活动的制度,参与决策的制度。要澄清一个认识,社员参与并不等同于社员直接指挥和经营管理合作社。从国际合作社的成功经验看,社员可以聘用专业人员管理合作社和社有企业,但社员必须有机会发表自己的意见,如怎样发展合作社、怎样为社员服务,管理者按照社员的要求去发展,这样的合作社才能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才能真正与农民社员结成利益共同体。三要为社员服务。办合作社既不是为合作社本身,也不是为合作社的工作人员谋福利,而是要为社员服务。评价合作社的好坏不只是看它的经济指标,更要看它的服务能力。有了这三条,就有了合作社的基本特征。我多次强调要恢复合作社的民主管理制度和社员制度,强调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就是要让农民社员增强对我们的认同感和信任感,就是要区别于其他经济组织。

  专业合作社是重塑基层组织基础的主要形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农村经济必须走产业化经营的发展道路,这是大的方向。供销合作社如何参与农业产业化,并力争发挥骨干作用?利用供销合作社的资源、人才和设施等优势,兴办专业合作社,是一条主要途径。要把专业合作社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接起来,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真正让农民获得加工和销售环节的附加值。今年我们搞的“千社千品”富农工程,目的就在于此。我几年前就讲过,通过专业合作社我们就可以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有三个层次,可以先通过资本、劳动的联结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这是第一个层次;然后按合作制原则规范运行,这是第二个层次;第三个层次是要成为使农民真正富裕的合作经济组织,对内是农民社员当家作主,对外是市场竞争中的强者,既有竞争力,又有向心力。达到了第三个层次,也就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了。

  对于市场经济不够发达的地方,先从建立综合服务社做起。一方面,为农民提供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另一方面收购农民生产的农副产品。以经济工作为中心,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服务功能,扩大服务内涵,就能带动其他方面,成为社区的综合服务中心,这些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是一致的。但综合服务社要先从最基本的经济功能抓起,今年我们提出“一社两店入村服务工程”,就是利用供销社的优势,用三五年时间,在大部分行政村都建立综合服务社,每个综合服务社都建立农资供应连锁店和生活资料便民店,与整个供销合作社的现代流通网络对接起来,为农民的消费提供便利,改善农村的消费环境。

  单个的基层社在市场中仍然是孤立的,不足以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出路在于联合。合作社是弱者的联合,但合作社本身并不意味着弱,合作社同样可以做强做大。不能局限于一个村、一个乡,要按照产业化的要求,通过市场化的运作,从下到上不断延伸产业链,实现跨区域发展和联合,直至发展成为全国性的专业联合组织,这样的合作社才是真正有竞争力的、强大的合作社。这也是我们所说的联合发展的本义。基层社的联合,可以跨地区,也可以是专业化的,要与农业产业化联接起来、与农村市场化联接起来、与新农村建设联接起来。在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联合社,才是真正的联合社。

  各级联合社要高度重视基层社建设工作。把工作重心由抓本级转向抓系统、抓基层,不这样,联合社就不会有真正的生命力。要上下齐心,形成加快基层社建设的合力。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基层合作社发展规划,在某个领域、某个方面率先取得突破性进展;所有的工作,包括构建现代流通网络、社有企业改革、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拓展新的经营领域等,都必须考虑如何与基层社建设相结合,如何带动基层社的发展;要继续推进开放办社,积极接纳其他具有合作社性质的企业和组织加入,特别是要把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协会纳入到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中来,这样联合社的成分更丰富,才能引导大家往合作制方向发展;要创新基层工作思路,按市场经济要求,调整产权结构、人才结构、经营结构,积极探索有利于基层合作组织发展的组织体制和经营机制。

  三、大力弘扬合作社精神

  人是要有点精神的,一个民族如此,一个组织、一个系统也如此。合作社诞生之始,就有着鲜明的人文精神。自助、民主、平等、公平和团结这些价值观是全世界合作社人的精神追求,激励着人们为合作社事业的发展不懈地努力。中国的供销合作社有着近百年的历史,一代代的供销社人奉行合作社的基本价值观,艰苦奋斗,从无到有,不仅奠定供销社发展的良好基础,更创造了激励我们不断前进的合作社精神。我总结为三种精神:

  一是全心全意为农服务的奉献精神。我们供销社人从事的是崇高的事业,之所以崇高,是因为供销社连接着“三农”,连接着党对“三农”的关心和重视。在漫长的革命和建设年代,广大供销社人不计个人一己得失,勤勤恳恳,为了新中国的解放,为了社会主义建设,为了农村经济社会的进步,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特别是基层干部职工想农民所想,急农民所急,在艰苦的条件下,肩挑背扛,把工业品送到农民手中,把农产品一筐一筐运到城里,形成了代代相传的“扁担精神”、“背篓精神”。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时代,我们要发扬这种为农服务的光荣传统,弘扬这种无私的奉献精神。在这种精神指引下,我们就会认识到合作社事业是一项很有意义的事业,是一项受人尊重的崇高事业,是一项让人感到非常自豪的事业;我们才能坚定合作制的信念,立志做合作社人,使合作社的意识成为行动的纲领、思想的指针,使合作社的精神渗透到我们日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之中,处处体现合作社的价值,处处洋溢着合作社的风范;我们就能够克服私心杂念,主动地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以农村为根,以农业为本,以农民为主,全心全意为农服务。

  二是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奋发精神。合作社是为弱者服务的事业,我们的经济基础往往很薄弱,我们的处境往往很艰难。在革命战争年代,以南区合作社为代表一批创业者,白手起家,勤俭持社、艰苦奋斗,为解放区的物资供应提供了良好的保障。改革开放后,面对市场经济的冲击,面对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机,我们以背水一战的勇气,发出了“不消灭亏损,亏损就消灭我们;不解决困难,困难就把我们淹没”的号召,带动全系统迎难而上,奋发图强,自力更生,主动改革,积极应对市场的挑战,广大的干部职工付出了巨大牺牲和艰辛努力,咬紧牙关,终于摆脱了困境,走上了发展的道路。现在日子好过了,但要看到我们摆脱了困境仍有困难,走出了低谷尚在爬坡,与市场中其他经济主体相比,供销社的基础还很薄弱。市场经济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必须保持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具体到我们的网络改造和基层组织建设,要求我们一切从实际出发,因陋就简,尽量利用现有的设施,重点在改造整合,而不是盲目搞建设,铺新摊子,我们追求的不是表面的“大”和“洋”,而是现代流通方式带来的高效流通,为农民带来真正的实惠。

  三是不断创新、永不言止的进取精神。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组织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回首近年来,我们之所以能从困境中走出来,得益于我们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把合作社的基本原则与中国供销合作社的社情相结合,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不断创新理论,创新思路,在改革发展的不同阶段,提出适合供销社实际的发展路子,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深化。各地在实践中也勇于创新,涌现出了江苏的苏果、安徽的辉隆、浙江的供销超市、总社的新合作等一批先进企业典型。吉林、黑龙江成立农村合作经济协会、联合会,积极搭建为农服务平台。浙江的瑞安、山东的滕州成立农信担保公司,为农民和专业合作社提供发展生产的资金保障。去年在南京会上我就说过,“苏果精神”为什么可贵,就是因为它的永不言止、永不言败,不断创新、不断进取的精神。只要我们不断开拓新的服务领域,不断创新与农民联结的方式和途径,不断探索合作制和市场经济规律有机结合的手段和形式,供销社的发展空间就会越来越大,就可以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就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断前进,超越自我,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合作社的价值观、合作社精神与社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精神是相符的,是社会主义荣辱观在供销社的具体体现。全系统要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在全系统大力提倡和树立合作社价值观和合作社精神,以合作社价值观和合作社精神引领供销社系统思想道德和合作社文化建设,形成褒荣贬辱、健康向上的良好道德风尚。完成这一任务,重在提高认识、重在付诸行动、重在持之以恒、重在形成机制。全系统要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用合作社价值观和合作社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让合作社价值观和合作社精神不断深入人心;要注重实践,贵在行动,使践行合作社价值观和合作社精神蔚然成风;要陶冶情操,鼓励先进,营造树立合作社价值观和合作社精神的良好环境;要加强领导,形成机制,把树立合作社价值观和合作社精神落到实处。

  当前,我们面临着合作经济发展的大好时机,面临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好机遇,供销社可以也应该有位置,有作为,有贡献。我们要看到,供销合作社长期为农服务,深得农民的信赖,在农村有着非常深厚的基础;供销合作社作为一个完整的组织体系,长期以来成为地方党委政府的得力帮手,有责任、有能力履行好服务“三农”的职能;供销合作社已经度过了最困难的时期,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我们要有必胜的信心,要有舍我其谁的精神风貌,要有一股争的劲头、抢的劲头,转变思想观念,主动找准位置,在加快自身发展的同时,积极做好为“三农”服务工作。我相信,在各级党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依靠广大基层干部职工的拼搏,努力改革,勇于探索,我国的供销合作社事业将迎来更加辉煌的明天。


 


加快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做出新的贡献

——李春生在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会是继2001年“林州全国基层改革与发展现场会”后,全系统基层社实现扭亏增盈、体制创新取得明显成效、进入联合发展新阶段的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总社四届二次理事会精神,总结各地基层社改革发展的成绩与经验;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探讨进一步推进基层社建设和县级社综合改革的新思路、新举措。下面,我就如何加快基层社改革与发展,在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作用讲三个问题。

  一、当前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情况

  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基础和为农服务的重要载体。总社历来十分重视基层社工作,多年来一直把基层社建设作为总社的中心工作来抓,每年的总社理事会报告都将基层社建设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并在不同时期制定了一系列推进基层社改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为全面准确的把握基层社改革发展的现状,深入推进基层社的体制创新,去年总社组织了9个调研组,用两个多月的时间,深入各地进行基层社的摸底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起草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基层供销合作社 全面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今年总社四届二次理事会提出了“夯实基础、联合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贡献”,并把基层社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力求抓出实效。这次会议,立忱主任本来打算亲自到会并做重要讲话,由于临时有事没有来,但为这次会议作了书面讲话,这充分说明总社对基层工作的高度重视。

  近年来,各地供销合作社按照总社和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加大了对基层社改革发展的指导与支持,继续深入推进基层社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因地、因社制宜,多种形式加快基层社的改造与新建,在基层社改革、新型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服务网络恢复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基层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体制创新取得显著进展。各级供销合作社以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动力,以“两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因地制宜、多种形式改造基层社,如组建专业合作社重塑机制改造基层社,引进现代流通方式整合网络带动基层社,盘活资产增强实力壮大基层社,调整布局重组中心社优化基层社,实行一县一社等。通过这些方式与途径,实现了基层社的体制和机制创新,有力地推动了基层社的改革与发展。比如黑龙江省社在全系统实施了“三引一替代”的基层社改革思路,即引进城市工商企业、民营经济改造基层社产权结构;引进农民经纪人和农民经销大户领办基层社改善人才结构;引进国内外连锁企业改造基层社经营业态;培育农村其它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替代功能丧失的基层社。从产权、机制、人才三方面对基层社实行全方位改造。还有许多地方将基层社改革与兴办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综合服务社等有机地结合起来,走出了一条改造与新建并举,以新组织、新体制、新服务代替原有基层社的旧体制、旧服务的路子,重塑了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基础。通过近些年的改革探索,基层社的人员和债务包袱逐步化解,新的产权和劳动用工制度逐步确立,经营理念、经营结构逐步得到转变和调整。目前系统基层社的负债从2000年的866亿元个减少到2005年的642亿元,基层社职工从172万人减到43万人,分别减少了25.9%和75%。

  (二)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各地在推进基层社体制创新的同时,以联合发展为推动力,努力盘活基层社资产,开拓新的经营服务领域,大力推进基层经营服务网点的改造与建设,发展连锁经营,积极创办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基层社的网点不断恢复、业务不断扩展、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明显增强。截至2005年底,基层社实现商品购销总额2617.3亿元,消费品零售额603.7亿元。利润从2000年的-4.12亿元增加到目前的2.2亿元,年均增长30.7%,尤其是2002年一举扭转了基层社连续12年亏损的局面。基层社的亏损面逐渐下降,从2000年的28.2%下降到目前的9.4%。今年一季度基层社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购进总额和销售总额都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0.6%。

  (三)新的基层组织基础逐渐扩大。近年来,各地供销合作社在发展新的基层组织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提出了许多符合实际的基层社改革发展思路。如浙江省社提出“三社一化”(即基层社、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和经营连锁化)建设,湖北、云南省社提出了“两社一会”(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行业协会)建设,重庆市社提出了“两社两化”(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农业产业化、商品经营连锁化)建设等等,分别把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各类协会、连锁经营网络的建设作为改造基层社,扩大基层组织基础的重要手段,取得了显著成效。天津、浙江、河北、广西等省级供销合作社针对基层社薄弱或空白的地方,提出和制定了基层社重组发展规划,加快了新的基层组织建设。2005年全系统共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1.9万多个,带动社员近500万户,实现助农增收157亿元。发展综合服务社13.3万个,同比增长17.7%。基层社领办各类行业、专业协会5131个,入会会员60.2万人,其中农民经纪人协会865个,组织农民经纪人6.2万人。如辽宁省辽中县供销合作社把组建经纪人协会,作为夯实组织基础、履行为农服务的突破口,依托县级社成立了农民经纪人协会,依托基层社成立了22个农民经纪人分会,每年通过协会推销的农产品占全县农产品产量的58%,全县农民人均收入的48%是由经纪人实现的。

  (四)基层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一是原有经营网点逐渐实现业态更新。各地供销合作社通过资产置换、招商引资、网点改造或寻求与大中型连锁企业合作等形式,加快现有乡村经营网点的改造升级,取得了积极进展。目前全系统近50%的基层经营服务网点得到改造或业态转换,35%的商品经营网点被纳入了连锁经营配送体系,发展连锁、配送网点11万个。在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建和改建的农家店中,基层社的网点所占比重近60%。

  二是综合服务社发展迅速。综合服务社是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最前沿和流通网络的终端,根植于农村和广大农民之中,且有投资少、见效快、深受农民欢迎的特点。各级供销合作社充分利用这一特点,通过改造“双代店”、吸收“夫妻店”、自建“直营店”、推行“加盟店”等方式,加快了综合服务社的改造和建设。在这方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个我们在全国县级社主任培训班上推荐的典型――河北新乐市供销合作社,它原是一个负债累累、濒临破产的单位,在新任主任的带领下,以村级农资综合服务社建设为突破口,联合农村个体商户,整合改造原有网点,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 在全市160个行政村建起了318个农资综合服务社,不仅规范了农资市场、方便了农民的生产,而且夯实了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基础,树立了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的新形象。

  三是以县为中心、基层社为骨干、农村综合服务社和便民超市为终端的县乡村三级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以总社县级社综合改革试点为代表的一批县级社在这方面走在了系统的前面。如山东莒南县供销合作社采取流通龙头企业带动,基层社牵动,村级经营网点联动的发展模式,在县城12个大中型超市的带动下,在18处乡镇基层社开办1000平方米以上的日用品超市36家,农资超市18家,各类连锁店、加盟店等120多处,村级连锁经营网点900多处,形成了县、乡、村三位一体的现代化经营服务体系,连锁经营网络覆盖了全县乡镇和村庄。

  (五)县级社职能转变取得可喜进展。一是社企关系逐步理顺。各地县级供销合作社积极探索社企关系的新路子,实施社企职能分开改革,相继成立了社有资产管理公司,实现了对直属企业由“管企业”向主要“管资产”转变,逐步实现以出资人身份参与企业管理。二是联合社职能逐步转变。县级社从人员的思想观念、机关的组织结构入手,精简人员和机构,从“政府机关”向服务组织转变,积极搭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公共服务平台,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县级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各类行业、专业协会达4042个,会员73.8万人。这里,我想着重说说57个试点县的情况,自2003年总社开展县级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各试点单位按照试点方案的要求,分别在县级社职能转变,基层社体制创新、社有企业改革、基层网络改造、搭建两个服务平台等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较大进展。其一,改革进展顺利,经济实力明显增强。截至2005年底,试点单位的基层社盈利面达85.6%,社有企业改制面达85.3%。平均每个试点县资产总额2.1亿元,净资产6300多万元,全年实现购销额3.6亿元,实现利润320万元;其二,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迅速。平均每个试点单位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33个,带动农户近8600户,各类协会37个,会员约3800人。其三,基层网络整合改造进展顺利。平均每个试点单位发展连锁经营网点300多个,连锁网点占总网点数达60.9%;发展综合服务社约130个,行政村覆盖率达48.3%。最后,两个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成效显著。目前57个试点单位中,共有38个试点单位成立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或协会,约占70%。各项工作表明试点县社的改革发展走在了系统的前列,在系统的影响力逐渐增强。

  (六)供销合作社的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各级供销合作社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突出作为,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目前已有近30个省(区、市)出台有关文件,支持供销合作社加快改革发展,赋予供销合作社优惠政策或新的职能,有一些省把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职能赋予了供销合作社。据不完全统计,仅去年至今就有河北、浙江、广东、河南、湖北、广西6个省发文支持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并给予优惠政策或职能。

  同志们,回顾过去几年,我们的基层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这些成绩的取得,我认为:主要得益于各地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创新改革发展的思路和方法;主要得益于始终坚持为农服务的根本宗旨,与时俱进的提高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主要得益于紧紧依靠广大干部职工和社员,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主要得益于紧紧依靠当地党委和政府,得到他们的支持与帮助。

  当然,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目前基层社还有许多困难和问题,制约基层社改革发展的深层次矛盾还未很好的得到解决:一是不少基层社管理人员的思想观念陈旧,开拓精神不足。不少基层社还没有完全树立起市场竞争的观念,“等、靠、要”思想依然存在。一些改制后的基层社温饱即安,不思进取,坐摊儿守业,基本靠收租金过日子,“几个人,一台车,收着租金混吃喝”。二是与农民的联系还不够紧密。多数基层社与农民没有形成利益共同体,仍是一买一卖的关系,管理不规范,在经营活动中还不能充分体现社员群众的权益。许多基层社在改制中清退了社员股金,改制成了几个经营大户的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合作制的理念淡泊。对全国县级社主任培训班上50个县的随机抽样调查显示,没有原始社员股金的有19个县,占38%。三是经济实力和为农服务功能还不强。虽然全系统基层社从2002年实现了扭亏增盈,经济实力每年上新台阶,但是在系统中所占的比重依然很少,经济实力仍然较弱。2005年基层社实现购销额仅占全系统的22.7%,比2000年下降了8.5个百分点,利润仅占全系统的3.3%。与基层社的地位极不相称,所有这些都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下一步基层社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思路

  总结过去的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目的是提高认识,树立信心,明确任务,把基层社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来。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事业的基础,也是供销合作社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供销合作社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举措,最终都要通过基层社来实施。立忱主任在四届二次会议报告中明确要求,供销合作社要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四个方面的作用,即: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发挥促进作用;在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方面发挥主力军作用;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龙头作用;在鼓励引导农民组建各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方面发挥骨干作用。这四个方面的重要作用,没有一个可以绕过基层社来实施,相反,只有,也只能通过基层社才能将这些作用落到实处。比如开拓农村市场,就必须依托基层社及其在农村的网络资源;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就需要基层社把农民组织起来,实现与龙头企业和市场的对接。可以说,离开了基层社,参与新农村建设就无从谈起。

  那么如何搞好基层社,发挥其在供销合作社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呢?按照总社“四代会”和今年四届二次理事会精神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基层社改革发展的实际,今后一个时期基层社改革与发展的思路可以概括为“两发挥、两利用”:即发挥供销合作社的比较优势,整合网络,办好终端;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传统优势,开放办社,扩大基础。充分利用新农村建设的机遇,积极参与,在参与中推进体制机制的创新,发展自身,服务“三农”;充分利用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大力推进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环境,积极宣传,争取政策为我所用,壮大实力,树立形象,提高地位。要实现这样的发展思路,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应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坚定改革发展的信念。通过改革扫除阻碍基层社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要通过发展积聚实力,促进问题的解决,提高为农服务水平。必须坚持艰苦创业,开拓创新的理念。我们刚刚走出低谷,底子薄,基础弱,经济实力还不强,而且如何发展合作社在我国也没有现成的模式,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必须坚持合作经济的原则和为农服务的方向。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探索合作制的具体实现形式;密切与农民的经济联系,强化农民的民主参与,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必须善于总结以往的成功经验。经验是宝贵的财富,我们不仅要善于总结自身的经验,还要学习和借鉴其他地方基层社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取其之长,为我所用。必须善于宣传,主动争取政策,争取条件。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是我们事业发展的基础和重要的推动力量,要用我们在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突出作为,去赢得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继续推进基层社改革与发展的几点意见

  思路有了,任务明确了,关键还是要有一个脚踏实地、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不尚空谈,狠抓落实。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继续加快原有基层社的改造。要继续推进体制创新,推行产权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通过改革,激发经营活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壮大经济实力。要继续加快原有基层社的分类改造。在年初总社下发的基层社改革发展文件中,我们提出基层社的改造可以吸收职工、农民及涉农组织等入股,也可以吸收上级社或其他供销合作社入股;可以组建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也可以组建中心社,还可以开发建设农村批发交易市场等。我想只要符合文件中所说的“四个有利于”,我们积极鼓励各地去探索、去实践。在这里我强调一点,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改革不是改散、改没、改成个人,改革是为了更好地发展,要以未来的发展确定改革的方式方法,一定要做到有效资产不能丢、优秀人才不能丢、传统业务不能丢。要严格禁止那种改后资产分光、人员走光、业务放光的改革方式。对不具备改革条件的基层社,要通过盘活资产、联合开发、加盟合作等方式,加强业务经营,增强自身实力,以发展促改革。在没有基层社和基层社已经丧失服务功能的地方,要加快基层社的重组和新建步伐。近年来,浙江、内蒙、湖北、广西等省社出台的基层社改造重组发展规划,对基层社建设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希望其他省社也能出台一套类似的规划,切实把基层社的建设摆到突出的位置上来。

  (二)要大力发展新的基层组织。要抓住新农村建设的机遇,适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形势和农民的实际需要,发挥我们的优势,坚持改造与新建并举,以新建为主,加快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各类协会等新的基层组织建设。

  一是要根据各地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实际情况,围绕当地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吸收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农民或经济组织,领办各类专业合作社。为了推动系统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总社今年提出了要在全系统实施“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年初还专门下发了有关文件。要通过此工程的实施,促进和规范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推动专业合作社开展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帮助专业合作社的优质农产品与加工企业、专业批发市场、连锁超市企业进行对接,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和顺畅销售。下半年我们将就此工程开展一些具体工作,希望各地将此项工作认真抓好。同时,要围绕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行业、专业协会,为会员提供信息、技术、培训、咨询等服务。要利用基层社的网络和人才优势,积极组建农产品经纪人协会,把农村的经销大户吸收到供销合作社中来。

  二是大力实施“一社两店入村服务工程”。“一社两店入村服务工程”是供销合作社服务进村到户的便民工程,也是加快基层组织建设的重大举措。会后,我们还要专门下发文件,希望各地认真组织实施。争取3-5年的努力,实现四届二次理事会提出的“大部分行政村村村有综合服务社,社社有日用品连锁便民店和农资供应连锁店”目标。同时,要从新形势下农业农村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逐步提高综合服务社的服务层次和水平,在做好农资、日用品和农副产品服务的基础上,联合政府部门和其它涉农组织,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技术培训、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多种服务,逐步建成新农村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三是要注重搭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协会)、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经纪人协会的服务平台,通过平台吸收和接纳社会上的各类为农服务组织加入到供销合作社中来,壮大供销合作社的基层组织。

  (三)要搞好经营服务网点的整合改造。基层经营服务网络是供销合作社的优势所在,供销合作社参与“推进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的要求),必须依托基层社及其在农村的网络资源。如商务部搞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改造、新建的农家店中,60%左右是利用我们基层社在农村的经营网点。供销合作社企业要做大做强,在与其他的市场主体竞争中占据优势,关键还是利用和发挥好基层的网络资源,发挥我们的整体优势。我们的新合作、中农、苏果、辉隆等,之所以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迅速发展壮大,关键就在于此。

  因此,要积极引进现代流通方式,加快现有基层网点的整合改造;推进基层网点与系统、区域内外的大中型流通企业、配送中心的对接,通过改造和对接,把一个个孤立的点,连成线,织成网,而且是用现代流通方式装备的网。要积极实施“小超市、大连锁”战略,在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产品流通、再生资源等供销合作社的传统业务上,率先实现业态更新。积极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供销合作社的农家店改造,实现连锁网点的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配送、统一服务规范等。要加强县乡村三级经营服务网络建设,把网络建设同基层社改造、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结合起来,在县城发展配送中心,在乡镇发展连锁店,在农村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社及连锁超市或农家店。

  (四)要加强内部制度尤其是合作制建设。白主任在书面讲话中指出,合作制是供销合作社存在的理论基础,是供销合作社的核心价值观。这么多年我们一直强调坚持合作制,为什么呢?我认为主要有两点:一是这是实现我们办社宗旨、办社方向的理念,也是我们区别其他组织的特点,失去了它,就失去了我们的特点,就失去了我们存在的理论依据,所以必须坚持。二是我们还没有实现合作社的普遍原则与我们的实际相结合,还没有很好地找到适合我国实际的合作社发展道路。基层社是最能体现合作制的地方,更应该坚持合作制,要积极探索符合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实际、符合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实际的坚持合作制的发展道路,探索在目前的条件和环境下,合作制的具体实现形式和途径。在基层社的改革中要注重坚持好合作制这一基本制度,要逐步按照合作制的理念、宗旨、组织制度等去管理和规范基层社。要以农民社员的需要和满足他们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密切与他们的经济联系。建立健全基层社的决策和管理程序,创新社员参与管理的形式和方式,让农民享有参与权、决策权和受益权。

  (五)要充分发挥县级供销合作社在基层社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县级社是基层社建设的直接领导者和组织者,基层社建设的好与坏,关键在县级社。要切实提高对基层社建设的认识,把基层社建设作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具体来说,要做好一些几项工作:

  一是整合网络,夯实基础。县级社要发挥置身整个县域的优势,通过单独组建、内引外联、加盟合作等方式,加快县级连锁龙头企业、配送中心、大型市场建设,带动县域网络的整合改造,夯实供销合作社的经济基础。同时,以网络为依托,加强对基层社兴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综合服务社、农产品经纪人协会的指导与支持,切实夯实供销合作社组织基础。

  二是办好企业、当好龙头。社有企业是县级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龙头,也是我们为农服务的基础。只有我们的企业搞好了,实力壮大了,我们的地位、我们的形象、我们的服务能力才能真正的得到增强。要发挥我们的传统优势,把我们的农资、日用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等搞好,办成区域、行业的龙头。搞好社有企业的关键是理顺社企关系,其标志是资产监管是否到位,核心是社有资产是否得到了保值增值。搞活社有企业管理有三点非常重要,其一要设立资产运营机构,理顺社企关系;其二企业的经理人要进行公开、公正、透明的招聘;其三要定期审计,建立有效的奖惩制度。

  三是开放办社、搭建平台。县级社要加快自身职能调整,实现从经营为主向服务为主、从管理为主向指导为主的转变,进一步推进开放办社,尽快搭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经济协会的公共服务平台,积极为农村的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提供服务。我每次在全国县级社主任培训班都反复讲这个问题,我为什么要这样呢?我认为这项工作时不我待,而且很有意义。其一,是县级社职能转变的需要。现在许多县级社的行政职能逐渐弱化甚至没有了,那县级社做什么?尤其是吃了皇粮的县级社,只做自己的企业不行啊,吃着皇粮不为政府做点事情,政府早晚会把你推向市场或撤了的。现在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日益引起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重视,如果县级社能在这方面做出成绩,引起政府的重视和农民社员的欢迎,新的职能也就有了。许多县级社被当地党委政府赋予指导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职能,就是很好的证明。其二,是强占先机,赢得支持的需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快要出台了,某些部门还在争指导职能,现在的原则是不设指导机关,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赋予某个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指导、支持和服务,如果我们县级社平台搭好了,得到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的认可,政府不就给你政策支持了吗,供销合作社的形象和地位不就有了吗。其三,扩大基层组织的需要。平台搭好了,服务做好了,就会有更多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其他为农服务组织加入到平台中来,我们的组织基础不就扩大了吗,影响不就增强了吗。

  四是加强指导、搞好协调。县级社要加强对基层社建设的组织指导,搞好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有针对性的基层社改造和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加强指导。要充分利用自身的组织资源,积极为基层社提供政策、法律、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帮助基层社解决改革发展中的实际困难。

  (六)要继续推进县级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县级社综合改革试点是推进基层社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实践证明这项工作抓的好,也很有成效,在县级社职能转变、基层组织建设和流通网络改造等方面探索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塑造了一批优秀的典型,在系统产生了良好的示范和引导效果。这次会议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对县级社试点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研究如何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希望这次重新认定的试点,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大胆创新的精神,按照总社的部署和试点方案的要求,深入推进各项改革,为系统再塑一批优秀典型。

  (七)要为基层社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各级联合社要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高度,认识基层社问题,关注基层社问题,帮助解决基层社问题,把基层社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责任、加强指导、强化落实,切实抓出实效。合作社人不仅要做实干家,更要做社会活动家,国外莫不如此。要放下架子,曲下身子,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游说政府有关部门,用我们实实在在的行动,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为基层社的改革发展争取条件、争取政策。

  同志们,基层社改革发展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成绩值得肯定。但基层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在我们面前,机遇与挑战并存,经验与教训同在。让我们强抓机遇,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加快基层社的改革发展步伐,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做出新的贡献!

  最后,这次会议能在瑞安顺利召开,得到了浙江省社的大力支持,得到了温州及瑞安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热情的招待,温州市社和瑞安市社为会议的召开付出了辛勤的努力,在此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他们给予的支持和辛勤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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