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供销合作社先后在黄坡等村委会建设了7个农村公共管理型合作社,探索解决农村公共服务缺失问题。建设农村公共管理型合作社是今年云南省供销合作社提出积极承担社会公共职能的一项新举措、一个前所未有的新内容,目前正在摸索建设中。10月24日上午,记者专题采访了黄坡村公共管理合作社建设情况。
富民县黄坡村村委会下属4个自然村,13个村民小组,784户2876人。黄坡村公共管理型合作社是富民县供销合作社指导村两委于今年8月2日成立的该县第一批公共管理型合作社,村两委是公共管理合作社的主要组织者和承担者,村民小组、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综合服务社是主要参与者,有群众社员108人,内设理事会、监事会、公共服务部、社宣部等机构,建立了各项服务规则,明确了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上午10点左右,本报记者与昆明市社办公室主任蒋伟、富民县社经济发展科科长普建文一同到了黄坡村,村委会副主任李兴梅向我们介绍了合作社建设的情况。在黄坡村公共管理合作社成立之前,村委会平常的服务是帮老百姓打证明、办手续,代办合作医疗和养老保险。合作社成立后,有了群众的参与,服务人员增加了,服务项目也增多了,村里成立了专门打扫卫生的保洁队,负责防火和治安管理的护村队,还有管水员、违章建筑监管员,还为老百姓提供了红白喜宴办理场所,一次可办80桌酒席,每桌收取10元租用费(在外面要收70-80元)。遇到经济困难的农户就免了租用费,刚好这一天是杨思云为妻子办丧失,由于杨思云的妻子长期生病治疗花了许多钱,家庭条件很不好,合作社就只收了他家300元的物品押金。
我们从合作社制定的分工细则上了解到,村两委负责法律咨询、托老托幼、扶贫助残、婚丧嫁娶、理发沐浴、代理收费公益服务,协助成员办理农村社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手续;村民小组负责开展村内道路清扫、清运、保洁和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等工作;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引进新技术、新品种,组织农户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标准化综合服务社负责组织采购、供应社员所需的生活、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社员生产的农产品等服务。李兴梅说,合作社成产以来,共为社员提供法律咨询3人次,承办红白宴席5次,代办农村社保、新农合56人次,代收水电等费用4560元,村民小组每月开展4次村内道路卫生清扫、清运、保洁工作,定期不定期维护公共设施,组织农户技术培训30人次。
在谈到公共管理合作社开展服务的困难时,李兴梅说,最大的困难就是缺资金,购置基本设施要花钱,有些服务项目要付一定的工资,这些钱没有来源。
蒋伟说,农村公共管理按理是政府的事,资金应该由政府出,但由于目前政府职能在一些不是很集中的村子延伸不到,所以我们供销合作社就在这些地方牵头成立农村公共管理合作社,目的是引导农民自己建设、自我管理、合作管理,也就是缺什么干什么。
据普建文介绍,富民县供销合作社目前成立的7个公共管理型合作社,都是依托村委会成立的,村委会过去本来就有一些服务项目,所以合作社成立后变化不是特别明显。
座谈中,大家建议,把自然村里的事一一列出来,区分为三种:一种是政府的事,一种是村委会的事,一种是涉及农户共同的事。属于政府的事让政府出资金,属于村委会义务范围内的事由村委会负责解决,把涉及大家共同的事交给公共管理合作社负责管理落实,让几户人共同负责管理一件事,可能会少花一些钱。
这一建议得到普建文的认同,他说:“我们一直没想出在自然村如何建公共管理型合作社,大家这个建议很好,可以在自然村试试。”
在云南,供销合作社指导成立的类似黄坡村的公共管理型合作社迈出了探索农村公共管理服务模式的第一步,但真正最需要服务的还是自然村的农户,还需要广大供销人作出更多艰辛的探索。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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