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总社纪检组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8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关于转发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

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的通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部局、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各直属事业单位、主管社团:

  元旦、春节将至,为继续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有效遏制公款赠送节礼现象,做到早打招呼、早预防,中央纪委近日下发了《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严格按照中央纪委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通知精神,不折不扣的执行,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勤俭节约,移风易俗,率先垂范,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顶风违纪的,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附件:《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纪检组

 打印文章 查看/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