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市社贯彻三中全会精神创新改革发展举措

作者:苏讯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2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2013年11月中旬以来,徐州市供销合作社积极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并结合系统实际研究部署,及时明确创新举措,全力推进改革发展。

  一是吃透《决定》精神。市供销合作社通过召开党委会、常务理事会、处室政治学习会等多种形式,掀起了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的热潮。在开展全面学习基础上,尤其注重学习和研讨《决定》中与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关系密切的内容,如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等,切实了解《决定》为供销合作社发挥作用提供的新空间,做到学以致用。

  二是统一系统思想。在加强学习调研的同时,市社经过周密筹备,于11月26-27日召开了为农服务创新工作现场会。会议总结了今年以来为农服务创新工作成效,要求全系统深入贯彻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新指示,认真领会三中全会的新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总社、省社领导提出的新要求,解放思想,借鉴经验,在扎实做好常规工作基础上,明确新目标,谋划新举措,实现新跨越。会后,市社机关,各县(市)、区社,市社企事业单位及时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有效统一了全系统干部职工思想。

  三是明确创新举措。就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推进系统改革发展,市社明确提出了四大创新举措。在创新工作理念上,要举旗子、树牌子、挣票子、要面子,搞好经营服务,打造“一社一品”,提升经济社会效益,强化宣传协调。在创新服务内涵上,要开展文化利民、网络便民、经营惠民服务,组建农民文化专业合作社,打造“城市厨房”、“网上供销社”,拓展农田托管、农村金融等业务。在创新合作方式上,要实施跨区域、跨系统、跨层级合作,推进跨区经营、发挥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功能、实行基层社强社托管弱社,参股新企业、合作开展项目和市场建设,吸引上级社投资、优化上下合作关系。在创新管理机制上,要推进资产管理规范化、员工管理人性化、制度管理科学化,做好社有资产公开租赁和开发回购、实现保值增值,落实以人为本、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完善企业结构、优化合作社和农民利益联接、深化机关“零障碍”工程。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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