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专项资金的组织机构、支持范围及方式、项目申报、审批及监督等内容。
专项资金的设立旨在加强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夯实供销合作社基础,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专项资金将重点用于支持基层社创办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的经营主体和服务组织,以及对现有经营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据不完全统计:浙江、江苏、福建、河南、云南、甘肃、青海等省已设立了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基层社加强组织体系、服务阵地和经营网络建设。(责任编辑:谭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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