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的要求,加强新时期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工作的领导,推进全省系统全面深化改革,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研究决定,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供销合作社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省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张文明担任,其他党组成员和省社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任副组长及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省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姜泽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理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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