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发展总部经济重要举措:跨国公司外汇可集中管理

作者:谢卫群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9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上海自贸区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银企签约仪式16日举行,标志着外汇管理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总部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落地。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分别与索尼物流、利丰集团、金光集团签署协议,这是上海自贸区外汇管理实施细则出台后首批签署的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合作意向。

  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创新跨国公司账户体系。允许跨国公司同时或单独开立国内、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集中管理境内外成员企业外汇资金,开展资金集中收付汇、轧差净额结算,账户内可以全部或部分共享外债和对外放款额度。二是进一步简化单证审核。三是便利跨国公司融通资金。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与境外划转自由,没有额度控制;在规定的外债和对外放款额度内,国内、国际账户内互联互通,便利企业内部调剂资金余缺。四是资本金结汇采取负面清单管理。五是加强统计监测防控风险。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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