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供销合作社针对社有企业数量多,个头小,效益差的情况,争取省政府支持,组建了陕西供销企业集团,并加强同民营资本的结合,通过兼并收购、产权转让、交叉持股等方式,发展了一批有影响、有实力的涉农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目前已与7家涉农民营企业合作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过程中,重点做好三点:
一是合理设置股权比例,力争做第一大股东。采取陕西供销企业集团持有不低于35%的股权比例,民营资本单个股东持股比例不高于集团,集团用相对控股的方式与民营企业合作,既不至于将企业捆的太死,又能避免社有资本的流失,目前这种模式见到了成效,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是建立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国有和社有股本的控制力。为避免采取行政化的管理方式,集团通过建立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委派高管参与到出资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过程中,通过将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采取稳妥的“委托——代理”模式,在最大程度激发经营层积极性的同时,增加集团的知情权和控制力。
三是探索建立科学考核管理办法,发挥民营企业灵活高效的经营机制。运用国有、集体企业规范的管理模式,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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