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微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实施“社村共建、强村固基”工程提升农村
基层组织服务能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
微办发〔2014〕16号
(2014年8月12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和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模式,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供销合作社优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升农村基层组织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实施“社村共建、强村固基”工程,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现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为农服务宗旨,按照“组织共建、资源共享、发展共谋、事业共兴”总要求,共建“以村级党组织为核心、基层供销合作社为支撑、农民合作社为载体、经济合作与利益联结为纽带”的农村新型基层经营服务组织,构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新体系。紧紧依靠各级党委的领导,整合农村资源,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优势、基层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优势和农民合作社市场主体优势,按照合作制原则,共建经营服务组织,通过为农民提供规模化服务获得收益,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建设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组织引领、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原则,搭建合作共建、为农服务的平台。
——坚持自愿协商、依法有偿、主体独立原则,明晰产权关系,建立规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坚持市场化、合作制、契约制原则,正确处理供销合作社、村“两委”、合作社及农民相互间的利益关系。
——坚持经营性与公益性相结合、服务与效益并重原则,在为农民提供规模化服务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供销合作社持续发展能力。
(三)任务目标
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快速发展、社村共建项目成效显著、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村集体经济实力大幅增强、供销合作社农村现代经营服务体系和组织体系基本健全、农村基层组织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得到有力加强。主要目标:采取多种形式,实现全县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全覆盖,同步推进共建项目和基层党建工作。基层供销合作社在60%以上的中心村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并创办共建项目,每个村庄至少有一个要有1个以上的共建项目项目,70%以上的中心村建有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终端;农民年人均纯收入递增12%以上,70%以上的中心村农民年人均纯收入递增200元以上,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在农民合作社和共建项目中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实现基层党的工作全覆盖。
二、推进措施
(一)共建组织,构建基层经营服务组织新体系。农村新型基层经营服务组织是推动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要充分发挥基层供销合作社的职能作用,大力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着力创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积极吸纳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加入农民合作社。村“两委”要积极组织引导、鼓励支持农民加入合作社。对已成立的农民合作社,按照依法自愿原则,可通过产权联接、服务对接等方式,整合吸纳到供销合作社组织和经营服务体系中来。加强联合合作,组建县级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以农民合作社为载体,将供销合作社组织向村级延伸,社村共建经营服务项目,建成以经济合作和利益联结为纽带的新型基层经营服务组织,发展村集体经济和公益事业,拓展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渠道。通过在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合作经济联合会及共建项目中建立基层党组织,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各类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化发展,夯实为农服务的组织基础。
(二)共建项目,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坚持以经济合作为基础,共建经营服务项目。建立基层供销合作社与社有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村“两委”等各类服务主体之间的产权联接和利益分配机制,通过服务分成、盈利分红、二次返利等方式增加农民收入和村集体收入,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获得规模化服务收入,靠规模化服务发展壮大。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支持农民承包土地向农民合作社流转。转变农民组织方式和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村“两委”要积极鼓励农民参与土地托管和集约化经营。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要以农民合作社为载体,开展以土地托管为主要内容的农业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服务,促进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到田间地头。通过取消陇背、宽幅精播、测土配方施肥、农资直供直施、种肥同播、统防统治、良种引进、机播机收等农业科技和系列化服务,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收益。发挥供销合作社龙头企业链接产销的带动作用,合作共建日用品超市、农资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资金互助合作、优质农产品基地、农产品加工及仓储物流设施等经营服务项目,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和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村集体通过资产联结和提供服务等多种形式参与分配,增加村集体收入;基础薄弱的村庄,通过农业规模化服务增加的收益,按契约比例获得集体收入,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提升基层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共建平台,提升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能力。全面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按照“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营市场化”要求,整合资源,加快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工程,联合村两委共同建设功能完备、便民使用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村民服务中心),打造为村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的综合平台。以日用品超市、农资超市、庄稼医院和其他涉农经营性共建项目为重点,纳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布局,同步实施。整合民政、人口计生、科技等社会公共资源开展公益服务。建立科技讲堂,培训农业科技适用新技术,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整合各类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涉农中介服务组织,壮大服务实力,为农民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服务,引导参与公益性服务。采取多种形式,拓展为农服务的领域,建成集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生活性服务与生产性服务于一体、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网络,增强社区服务中心的综合服务功能。
(四)共享资源,发挥各类人才的支撑作用。围绕培育农村新型基层经营服务组织,着力把政治过硬、作风扎实、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的优秀人才优先向供销合作社倾斜,加强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建设;支持大学生村官参与社村共建工作,帮助任职村组建农民合作社;积极吸收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供销合作社工作。要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市场、网络、技术、人才优势和村基层组织优势,以经济合作和组织共建为载体,选拔德才兼备、有一定技术服务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的村“两委”干部、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农产品加工企业主、生产经营大户和社会能人等优秀人才,按照开放办社、自愿协商的原则,采取聘任、挂职等方式,吸纳到供销合作社队伍中来。鼓励基层供销合作社优秀干部职工到村任职,推进共建项目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强化教育培训,把供销合作社、村“两委”和农民合作社干部人才培训纳入农村干部培训计划,建立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全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战斗力强的“社村共建”干部人才队伍。
三、加强组织领导
“社村共建、强村固基”是联系服务农民和提升基层组织服务能力的一项制度创新,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推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乡镇(街道)、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督导、抓协调、抓落实。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指导,把握“社村共建”发展方向,确保健康顺利实施。供销合作社要承担工程实施的具体任务,主动靠上做工作,认真抓好落实。要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供销合作社组织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规划,整体推进。
(二)加大政策扶持。财政部门要把共建项目列入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按照项目规模和成效,给予奖励补助;安排部分财政支持资金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逐步扩大涉农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有关部门在安排农业产业化、农业开发、新农村建设、农田水利、农业政策性贷款贴息(保险)、畜(水)产养殖、农机推广等涉农项目资金和服务业发展资金时,应重点予以倾斜。要认真落实设施农用地政策,以合作社为载体共建农业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共建鲜活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用地、农产品加工业用地要给予以重点支持,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性服务免征营业税。支持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农民合作社开展农村资金互助和互助合作保险。要依法保护社村共建项目的主体地位,维护合法权益,确保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典型带动的作用,注重培养和总结“社村共建、强村固基”工作中的优秀典型,采取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方式推广成功经验。要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报道“社村共建”涌现的好典型、取得的新成果、带来的新变化,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中共微山县委办公室
2014年8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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