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的合作社经济思想,贯穿着一条主线,就是高度重视生产力的发展,把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看作是衡量各种合作经济体制和政策优劣的根本标准。他认为,农业合作化的形式应以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为标准;合作经济由低水平的集体化向高水平的集体化发展的关键是发展生产力。
1961年,邓小平、彭真利用日常工作的间隙,直接组织了五个调查组。同年5月10日,邓小平、彭真致信毛主席,提出:为了恢复和发展手工业和家庭副业,必须迅速恢复和健全供销合作社的工作,为手工业、家庭副业供应原料、工具,推销产品,组织生产。同时,还提议,现在必须挑选一些了解农村手工业、家庭副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需要,有群众观点,会走群众路线的干部,来做供销合作社的工作,把供销合作社迅速恢复起来。邓小平认为,恢复供销合作社,是恢复农业生产,组织城乡物资交流,解决市场和物价问题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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