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的意见,明确到2020年社会资本参与的教育、医疗、养老领域,在校学生数达到全省总量25%以上、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全省总量30%以上、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全省总量30%以上。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基本建立。
江西重点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等社会事业领域。社会资本进入时,允许社会资本以控股方式参与政府举办的社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允许社会资本参与政府投资的社会事业项目建设、运营,优先考虑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带动性强、示范性好的项目;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社会事业机构依法由民政部门按照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营利性社会事业机构依法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社会资本退出,非营利性社会事业机构停办时,经清产核资后,剩余资产按相关规定处理,并可根据举办者贡献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营利性社会事业机构停办时,剩余资产依法进行清算处理。
江西细化“同等待遇”政策,在职称评审、资格认定、技能鉴定、评优表彰、国际交流、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和业务培训等方面,公办民办享受同等待遇;招用就业人员符合相关规定,同等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用水、用电、用气,公办民办同价。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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