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供销合作社设立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

助推全省县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作者:湘讯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6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近日,湖南省社为推动全省县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又出重拳——出台文件,决定设立湖南省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规模为3000万元人民币,分6年到位。其中2014年到位500万元,其余资金逐年到位,每年从省社资产经营收益中提取200万元,从市州供销合作社募集资金3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县级社、基层社创办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的经营主体和服务组织。资金采用借款的形式使用,免收借款利息,到期归还借款本金。湖南省社还同时制订《湖南省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规范该项资金的筹措、使用及借用、返还等行为。

  据悉,湖南省社自2014年7月开展全省县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以来,积极与省财政厅协调达成共识,从新网工程资金、中央财政服务业专项资金中切块,重点支持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农开资金也明确向改革试点地区、试点领域倾斜。全省14个试点县每个县获得80万元的扶持资金,其中有4个重点县通过竞争的方式,分别获得追加120万元的资金支持。各试点县政府也按照省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评估细则》要求,纷纷出台优惠政策,承诺给予相应的资金配套支持。据初步统计,湖南省全省2014年共投入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资金已突破1亿元。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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