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供销合作社农资企业转型升级创新经营服务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供销厅农字〔2016〕10号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1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集团及其成员企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全国供销合作社第六次代表大会精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于201512月印发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推进农资企业转型升级创新经营服务的指导意见》(供销农字〔201555号),对农资企业转型升级创新经营服务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

为了解掌握各地推进农资企业转型升级创新经营服务工作的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动工作开展,特请各地供销合作社在深入调查、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对当地农资企业创新经营服务的具体做法、成效、措施、问题及建议等归纳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总社农资局。具体要求如下:

一、整体情况

(一)各地供销合作社推进农资企业转型升级创新经营服务的工作部署和重点举措。

(二)当地农资企业转型升级创新经营服务的具体做法、经验、成效、问题和建议。

二、具体案例

请各地供销合作社在本辖区内选择4-5家在转型升级创新经营服务方面业绩突出、富有特色的农资企业,将其经营服务创新的模式、成效、体会等情况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逐一填写《重点农资企业经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三、时间要求

以上材料,请于2016415日前以邮寄(或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总社农资局。

总社农资局联系电话:010-5933791266051076

传    真:010-59337907

电子信箱:nongziju@chinacoop.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

收 件 人:供销总社农资局

 

附件:重点农资企业经营情况统计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201639日       

附件:重点农资企业经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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