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飞防”一词不断升温。2017年,无人机打药变得常见,各种类型的飞防组织不断涌现,各个企业召开的无人机推广会变得频繁,甚至在互联网行业继吃饭团购、滴滴打车以后,一键打药的共享平台也被炒得火热。无人机飞防从“表演”走向“实操”,业内人士纷纷认为,改变我国植保领域的“新玩意儿”终于出现了。而在无人机飞防产业快速发展的背后,因为缺乏行业标准,飞防产业在收获利好的同时也在忍受限制性发展的煎熬,飞防效果谁来评判?飞防能否实现农药在减量施用的情况下达到原有目标?抢夺市场会不会掀起新一轮的价格战?飞防组织的哪种服务模式带来的盈利更多?农田保险怎么处理?针对以上问题,近日《中国农资》记者向业内人士进行了求解。
发展前景广阔 产业百家争鸣
“无人机飞防市场是开放和包容的,就此催生了大批无人机生产企业以及各种模式的飞防服务组织。”湖南省农药工业协会秘书长汪建沃把目前市场上的飞防服务组织细分为几类。有“互联网+”模式跨区域作业的,如农田管家,平台服务模式的如农博士、农飞客、标普农业,专业化服务模式的如中航飞防、农田谋事,服务组织模式的如万家丰等。在汪建沃看来,实际上现在的飞防组织都在积极开发新的服务业务对接市场需求,各家飞防组织的服务模式也在慢慢趋同。在列举的几种类型中,以中航飞防为代表的专业化服务模式,因其具有专家团队制定科学的飞防技术解决方案,能够实现人、机、剂、技的有效融合,或许是最接地气的一种服务模式。
与汪建沃的详细分类有不同看法的是江苏克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公司总经理陆静,他认为飞防的关键在于药,也就是飞防用药剂的配制是保证飞防效果的重要基础。所以陆静把飞防服务模式分为三类,一类是拥有农药研发基础的农药企业,针对飞防市场引进无人机成立的专注于药效飞防的组织;一类是在无人机的巡航、喷洒、喷幅、载重等功能上下苦功的无人机研发生产企业成立的组织;还有一类是善于组合无人机、飞手、农药、订单等综合资源,进行优质配置,拥有订单搜集能力严抓防效指标的互联网共享平台。
不可否认的是,不管是何种模式的飞防组织,在现有信息共享、开放发展的大背景下,都在尝试多元化发展。譬如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是农药、无人机生产双拥企业,而以无人机研发著称的无锡汉和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近两年也将目光对准飞防药剂的研发,和国内多家农药生产企业共同开展飞防业务,而众多无人机企业和农药企业也都在和互联网共享平台积极合作,拓展跨区域业务。由此可见,尽管飞防市场空间广阔,但市场争夺较为激烈,各类飞防组织无不是在建立区域优势的基础上争取开拓更广的市场空间。
“飞防市场不会出现一家独大,也不会有某种特定的服务模式能够一招打遍天下,在固定的区域市场内,几家龙头组织共同维护才是正常的市场发展规律。同时,飞防组织也应根据不同的地理位置、不同的气候环境和作物随时进行调整,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无锡汉和市场部负责人向雨说。
遵守市场秩序 杜绝恶性竞争
据了解,近期江西、新疆等地相继出现部分农户对无人机飞防不认可甚至抵触的反对情绪,个别地区还做出了禁止无人机作业的规定。汪建沃对此表示,这是植保飞防发展过程中“非曲线”的疼痛,就是因为一些飞防组织没有真正实现人、机、剂、技四位一体,导致飞防效果不好甚至产生药害,在这些地方实行禁飞是有必要的,这起码为当地的飞防组织敲响了警钟。“植保无人机就是一种会飞的打药工具,它的价值必须体现在防治效果上。”汪建沃说。
飞防的应用是建立在大规模种植的土地集中区,稍有不慎,农户的损失是难以想象的,而产量这个唯一标准受影响因素太多,谁来为飞防防效进行监督和评定?又如何公平的保障飞防组织和农户双方的权益?陆静向记者介绍了蜻蜓农服在这方面的探索式经验。
据介绍,蜻蜓农服作为克胜集团下属的服务组织,凭借着自身生产农药的资源优势,他们在作物病虫害的防治上是颇为自信的。陆静表示,在新开发客户时,蜻蜓农服采取无人机和人工对比的方式来进行飞防效果评定,即在客户的田块上保留固定比例的田地使用人工打药的方式,农药的品牌和按比例换算的使用量均与无人机飞防田块使用的一致,到作物收获时,按照产量对比进行评定,蜻蜓农服向农户保证使用无人机作业的田块产量不低于人工打药的田块产量,以此让农户放心。同时,蜻蜓农服还联合专业的农业保险公司,可以为农户提供减产保险,如果是飞防作业不良导致的减产后果则由保险公司对农户进行赔偿。
有数据显示,无人机打药相比人工打药的效率要高而成本略低,尽管如此,每亩次的飞防费用最低也在10元-12元,这是在保障了飞手、飞防组织的利益和飞防效果能够实现双赢的最低投入。而目前,在部分地区却出现了严重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五元飞防”,这种恶性的掠夺式抢占市场行为会给这个开放、包容的行业带来哪些影响?
汪建沃坦言:“没有利润的服务是不长久的,没有利润的服务也是没有结局的。在保证效果、效率、效益三效统一的前提下,效果是第一位的。当然也存在部分消费者看到飞防的发展迅猛有可乘之机而提供一些不对称的信息向飞防组织压价,这样反而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伤害。”向雨也认为,某些新成立的小型飞防组织,为了抢夺市场进行低价飞防是存在隐患的,在没有利润的情况下难免踏破道德底线,增加飞行速度、缩短飞行时间或是减少农药用量等方式来规避成本,这样就会导致飞防没效果,漏飞、少飞成为常态,造成消费者对飞防的信任危机,严重破坏了行业健康发展,应呼吁行业抵制这种恶性的压价行为。
亟待标准出台 营造发展环境
“植保防治无小事,飞防作业要用心。”不管是出现的恶性市场竞争或是严格约束作业质量均需行业标准设置围栏。而目前,无人机飞防产业无标可依,正在为产业高速发展埋下隐患。有业内人士分析,一方面标准的出台要顾及多方因素,需要一段时间的探索和尝试才能确定;另一方面,近年来,无人机产业的发展过速,无论是从数量上、认知上、关注度和技术革新呈“井喷式”发展,这让之前的一系列探索和尝试难以与时俱进。
据悉,作为国内较早研发生产无人机以及将无人机应用于航空植保领域的无锡汉和公司,早在2012年就积极制定企业标准,并在2014年参与到无人机植保行业标准的起草,不论是从技术上还是行业的准入门槛,无锡汉和根据自身多年的探索提出自己的经验,而随着技术革新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优秀无人机生产企业、农药企业参与到行业标准的制定中。各地植保部门也在积极推动地方标准的尽早出台。以湖南省为例,湖南省农药工业协会联合中国农业大学、湖南省农科院、湖南省植保植检站等多家单位正在积极繁忙地进行一系列的试验测试,争取率先在湖南省出台地方标准,为国家行业标准出台起到促进作用。
据统计,目前针对无人机产业已有的或正在制定的标准有2016年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牵头起草,由无人机系统标准化协会发布的《无人机系统术语》和《民用无人机系统分类和分级》。而针对植保无人机产业,目前由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牵头起草的《农用遥控飞行植保机安全技术要求》《农用遥控飞行植保机试验方法》《农用遥控飞行植保机施药作业操作规范》等标准正在送审中和制定中。
汪建沃认为,国家应该实事求是地出台一系列的标准,不仅要针对无人机生产出台各类型机种的生产标准,还要根据不同的防治对象制定不同的飞防作业标准和飞防效果评价标准。“对无人机的监管必须要加强,而对植保无人机的应用要开绿灯,设定监管围栏并留有充裕的发展空间,是帮助新兴产业有条不紊健康发展的前提,才能打造一个让政府放心、消费者信任的优质产业。”汪建沃说。
(责任编辑:张靖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