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为合作社的发展以及社员的合法权益撑起了一把法律大伞,标志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依法发展的新阶段。
10年里,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不断发展壮大。10年里,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探索,各地各部门顺势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兴力量。
10年里,合作社数量快速增长,质量稳步提升,作用日益凸显。截至2009年9月底,大体上平均每3个村有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到2010年底,全国平均每两个行政村就有1家合作社,平均每10户农户就有1户加入了合作社。2010年至2016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总体数量不断扩大,且保持了较为强劲的增长态势。据最新数据统计,截至2016年11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177.4万家,是2007年底的68倍,入社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4%。8万余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了标准化生产,合作社成员普遍比生产同类产品的农户增收20%以上。
合作社正在成为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载体,正在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中坚力量,正在成为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正在成为推动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支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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