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影响,金融服务匮乏向来是制约“三农”发展的一大瓶颈。为了突破这一瓶颈,近年来,政府加大农村金融改革力度,改革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支持金融机构扩展普惠金融业务。2015年,国家将山东作为全国唯一省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探索创新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而融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于一体的供销合作社,自然而然将信用合作纳入发展重要日程,构建“三位一体”机制,以农民为中心,依靠农民需求,自下而上创新金融产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为农服务金融功能,进而推动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变革。
实践证明,在推动改革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中,供销合作社有为有位。在山东供销合作社系统,合作金融以合作托管银行的方式扶持农民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成为规范资金融通行为的一种制度创新。在安徽黄山供销合作社系统,普惠金融形成了“两级控股、双向参股”的股权结构,投资各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构建了纵向合作、一体经营的发展格局。在江苏南通供销合作社系统,通过参股南通农村商业银行、创办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资金互助合作社等途径开展农村商业金融与合作金融服务,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金融服务,促进产业兴旺。此外,贵州、江西、广东等地的供销合作社在农村金融服务改革中的成效也可圈可点。
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战略任务和新的举措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而这些新任务和新举措需要现代金融提供全方位服务和支撑。为此,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继续聚焦改革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今年两会的代表委员也纷纷围绕“构建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建言献策,谋篇农村金融改革,助力农业现代化建设。
打造农村金融新环境 推进乡村产业兴旺
□ 本报记者 王 勇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政府工作报告也对“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部署。乡村振兴离不开金融支持,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在“对2018年政府工作的建议”部分,特别提到了要改革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实践证明,当下的农村金融供给难以切实满足农民需求,而农村金融需求缺口也阻碍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抓住乡村振兴的战略机遇,积极开展农村金融服务,推动改革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也是供销合作社改革的着力点所在。
新时代
助力农村金融环境改善
传统的农村金融改革,主要由行政力量自上而下展开,往往把改革的着力点放在金融机构自身的变革上。在小而散的传统农业生产条件下,长期以来,农户、政府和金融机构之间信息极不对称,使得农村金融资源流通与配置的成本一直居高不下。城乡二元的经济结构,又决定了金融机构服务农村的意愿远远不如城市。因此,通过行政强制力、以牺牲宏观经济效率为代价提升农村金融机构为农服务效率,只是短暂的,只能完成为农服务的“指标任务”,并不能切实满足农民的真正需要,不具有服务“三农”的可持续性。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要取得成功,则必须创新机制,以满足农村经济主体利益需求为导向,特别是要以农民为中心,依靠农民需求的强大内生动力,推动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变革,自下而上创新金融产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为农服务金融功能。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要实现农民的组织化和农业生产的现代化,打造全新的农村金融环境。
这一点正是供销合作社的优势所在。按照中发〔2015〕11号文件的要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就是要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金融服务,本身即是实现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的一种重要方式。随着社会的发展,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农村宗亲组织体系逐渐瓦解,农民原子化现象格外突出,各项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供销合作社恰恰可以发挥锚定连接的骨架作用,通过业缘关系将农民纳入到生产合作、信用合作和供销合作的各类组织中来,形成农民与农民、农民与供销合作社之间紧密的利益联结,实现农民的组织化再造,用组织的力量保护农民的利益,将小农户融入到社会化大生产中,参与较高水平的社会分工。
因此,在开展具体的金融服务过程中,供销合作社既要有相应的盈利能力,又不能以营利为目的。盈利是因为开展这项服务是一种经济行为,必须要考虑资金回收和财务可持续发展问题。不以营利为目的,是因为它存在的价值不在此,而是要通过紧密的利益联结,有效降低农村金融服务信息成本,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帮助小农户开展组织化生产,通过协助农民增收,做大“三农”的蛋糕,实现自身经营业务的发展和实力的壮大。
新任务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就如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政府报告指出,要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全新的金融供给者,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金融服务,本身就是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部分。事实上,在创新金融产品、增加金融功能、开展金融服务的过程中,供销合作社也可以成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力量。
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不同,供销合作社通过开展信用合作,提供农村金融服务,并不仅仅止于提供资金,它还以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为基础,在农业生产和消费两个端口,从实体经济着手,协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民的组织化和农业生产的现代化,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根本上改变农村金融服务环境。
通过提升农业生产组织方式,改变农村金融环境,供销合作社不仅可以根据农民的利益需要,将农户的闲散资金聚集到一起,发展现代农业生产,还可以立足供销合作社的系统性平台,吸引更多资源投向农村,提高农村对回流资金的吸引力和吸纳力,化解发展现代农业金融供血不足的难题。通过发展现代农业,有效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促使农业产业投资实现更高的回报率,推动农业成为拉动投资、促进消费、支持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
当下,由于供需严重失衡,传统金融机构不愿涉足农村基层,大量农村金融服务需求无法在传统金融机构中获得满足;同时,社会上拥有数量众多的小微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力量。这些既为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金融提供了空间,也提供了很好的基础。与这些力量合作,可以扩大金融服务的信息获取渠道,又可提高运营灵活性。在实现股权结构多元化的基础上,既确保经营活力,又防止发展中偏离为农服务的初衷,成为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金融服务的选择。
安徽省黄山市
两级控股 双向参股 确保资金互助规范有序
图为黔县资金互助服务点。
构架“两级控股、双向参股”的股权投资结构
针对各地资金互助普遍存在的“小、散、乱、弱”等问题,安徽省黄山市供销合作社抓住了“风险防控”这个牛鼻子,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入手,精心设计,大胆破题。2014年11月,由市社全资企业华科投资、黄山农资和安徽省社社有企业德善小贷3家企业作为主发起人,引入民营资本,成立了黄山市供销农副产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省市社属企业控股61%,民营资本占股39%。各区县分别组建供销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为500万元—1000万元不等,由市农投公司控股51%,区县社及民营资本占股49%,在市农投公司对区县合作社参股的同时,区县合作社大股东(理事长)同时向市农投公司参股,形成了“两级控股、双向参股”的股权结构,投资各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通过统分结合的方式,构建了纵向合作、一体经营的发展格局。
创新的企业股权结构模式是黄山资金互助持续发展的核心动力,社有资本控股确立了以供销合作社为主导的经营指导机制,上下互相参股确立了相互制衡的利益共享机制,确保了黄山资金互助“升级版”向着规范有序、普惠金融的方向发展。
成立市联合社 “五统一”确保运营风险可控、社员利益可享
2015年元月,在7个区县成员社的基础上,成立了黄山市供销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依照联合社章程,以一级法人模式对区县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业务实行企业化管理,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品牌(黄供信合)、统一平台(黄山市供销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统一风险防控(建立风险金集中管理等制度)、统一法人管理(市联合社依照一级法人资格对区县专业合作社统一管理)、统一管理制度(各区县执行统一的社员存借款等政策)。市联合社作为管理机构,对区县社互助金的归集和发放制定统一的费率标准,对各区县社的资金进行统一调度,调剂余缺,确保了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性。
在“五统一”的管理模式下,资金互助社深入乡村,了解农民需求,邀请专家定制金融产品,建立社员信用档案,各区县社资金互助社遵章循序开展业务,达到了“政策规定可办、运营风险可控、社员利益可享、金融服务产品可行、企业运行可持续”的预期效果。
山东省临沂市
合作金融 助推产业标准化生产
图为临沂亿嘉农林牧专业合作联合社给社员办理资金互助业务。
顺应生产需求 开展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
蒜薹产业是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等3个乡镇的传统特色产业,也是当地农民农业生产收入的主要来源。蒜薹集中上市期间,收购资金需求大,而银行等传统金融部门提供金融服务的意愿却不足。缺少金融支持,产业就难以形成规模化,自然也就难以实现产品的标准化,这项特色产业就只能停留在简单的小农生产阶段,产品档次和效益都无法实现有效提升,农户增收自然也无望。
为支持这一特色产业的发展,2007年郑旺供销合作社出资兴建8座恒温保鲜库,牵头成立了德盛大蒜种植专业合作社,吸收大蒜产销各个环节的专业人才,从良种引进、种植管理到仓储保鲜、市场开拓,积极打造全产业链专业服务能力。同时,合作社内部又成立了资金互助部,吸收社员资金,借贷给收购时需要资金的社员,高效化解了产业发展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的难题。
临沂市供销合作社发展资金互助,并不限于发展规模化“大”农业,“小”农业也同样适用。地处丘陵山区的八湖镇沂自庄村,为改善当地灌溉条件,在省里“小农水项目”财政资金支持下,深挖了3处小型蓄水池。然而,由于缺失监管运营主体,项目一建成便处于荒废状态,基础设施不断遭到破坏,无人及时维护保养,需要用水时也无人组织协调。
为此,八湖供销合作社引入资金互助模式,吸收村民入股,在村里成立河东区惠田水利服务专业合作社。合作社聘请专人负责日常维护,谁用水谁缴费,村民有生产生活需要还可以从合作社资金互助部借款,合作社年终结算后收益又通过分红方式反馈给社员。这样一来,不仅解决了小农水利管护和农田有序灌溉的问题,还为农民对接上了金融服务,深受欢迎。沂自庄600户村民因此全部加入了合作社,全村2400亩农田也实现了浇灌全覆盖。
从小联合到大联合 搭建多层次金融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了解相应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动态和需求,通过资金互助开展金融服务,在信息获取和风险管控上都有优势。而供销合作社则了解不同合作社发展的动态和需求,同时借助合作社资金互助业务的开展,也培育了一批熟悉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金融人才,为开展合作社间横向联合资金互助创造了条件。经过10余年的发展,2016年起,河东区社又逐步开创了“大小联合”的资金互助发展模式。
“小联合”,就是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本社社员内部开展信用互助。把社员闲置的资金集中起来,以信用合作促进生产经营合作,促进特色农业产业化发展。“大联合”,则是以河东区社为依托,组织部分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系统内控股企业入股,并在临沂市社的支持下,注册成立临沂亿嘉农林牧专业合作联合社,吸收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内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入股,着力打造成市级信用合作融资平台。亿嘉联合社将根据资金余缺,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层面进行资金调剂、互融互通。同时,河东区社又与临沂市供销融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协议,为相关符合条件信用互助业务承保,共同提升信用互助运营安全。
2016年,河东区社又组建成立了临沂供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形成了合作社资金互助、联合社资金调剂、小额贷款公司资金补充的全方位农村信用服务格局。同时,河东区社还与临沂市供销融资担保公司合作,加大对农业商业保险产品进行宣传,鼓励广大农户投保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
此外,为支持扶贫事业发展,河东区社又设立了山东首家供销扶贫基金,一方面针对全区贫困村的扶贫项目建设、基础保障设施建设等扶贫关键环节进行资金扶持;另一方面对有劳动能力,有致富项目但缺乏资金的贫困户提供发展资金,还为一般贫困户农民提供农业种植成本资金,助力全区脱贫攻坚。
代表委员建议
孙斌代表:呼吁尽快出台农村金融法
□ 本报记者 李 博
“农村资金互助社历经十几年的运营,虽有其先天优势,但也有后天不足。”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桦南县桦南镇鸿源农村资金互助社理事长总经理孙斌认为,农村资金互助社之所以发展缓慢,主要有三点原因:发展社员受阻、互助社融资难、监管政策不宽松。
为了进一步促进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真正有效惠及广大农民,孙斌提出五点建议:
一是放宽和简化社员入社手续。凡是要求加入互助社的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应先入社再办理报批和备案手续。
二是放宽融资渠道。应支持互助社享受支农贷款政策和与其它金融机构同业拆借业务。
三是放宽入社条件。以桦南县鼎丰水稻专业合作社为例,虽然分社成员遍及全县各乡镇,但联社注册地为桦南县桦南镇铁西街28号,所以符合《暂行规定》第十九条:注册地或主要营业场所所在入股农村资金互助社所在乡(镇)或行政村内,所以联合社分社社员应允许加入资金互助社并享受社员待遇。
四是放宽农民市民化的身份界定政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支持城乡一体化建设,鼓励支持农民进城创业就业,城镇居民和进城农民,特别是城郊农民,在身份界定时比较困难。孙斌认为,这就需要和期望银监部门给予资金互助社的社员范畴设定既宽松又能保证风险可控的监管政策,保证不影响农民入社的积极性,在扩大为社员服务能力的同时,促进企业与合作社、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共同发展,形成闭环产业,确保无金融风险。
五是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国家应尽快出台农村金融法,将资金互助社法律地位、治理结构、市场定位、社员身份界定、财会制度、行业自律、国家扶持政策、监督管理等问题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进而促进合作金融组织的发展壮大。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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