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镇江市社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谋划部署全年党建工作任务,推动全社党建工作“聚焦改革、谋划发展、服务三农”,为推进市供销社“六个年”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是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贯彻落实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认真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党课微讲堂和基层党支部(党小组)学习及党课辅导等制度,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专题辅导,坚定政治方向,牢固政治立场,强化政治担当,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落实各级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持和完善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逐级建立党组织书记“双向述职评议”制度;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价值坚守,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维护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持之以恒反“四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联系本单位实际,修订完善具体落实措施,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狠抓管党治党各项举措落地生效,大力实施基层党建“三提升一示范”工程,即:党支部质量提升工程,党员意识提升工程,党建责任提升工程和党建标杆示范工程,大力推进有供销社特色的“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同建”“书记项目”建设;加强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推行党建工作清单管理,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深化党员教育管理“双预警”制度,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每一个党员;推进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将党员积分制管理与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考核、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推动党员日常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
二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深入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强责工程”,实施责任分解,层层传导压力,严肃查究责任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切实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教育管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及时发现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旗帜鲜明惩治腐败,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深入整改,支持纪检部门履行执纪审查职责;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和行动上提高政治站位,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修身慎行、怀德自重、清廉自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形成完整的责任链体系。
三是持续推进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加强正向激励,加强作风效能建设的思想引领,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供销社作风行风和机关效能建设的先进做法和典型事迹,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积极参加“十佳”创建活动。加大作风效能明查暗访力度,对上级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市社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完成情况及时进行督查,持续开展对“庸懒散、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和问题的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问题整改力度,不定期对督查检查和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内部曝光,对上级查访发现的问题予以严肃批评和问责处理;进一步加强机关日常考核,完善推进日常考核机制,完善监督检查与问责追究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倒追机制,严格问责不作为,严肃惩治乱作为,限期整改慢作为。
四是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及时安排部署本单位、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全面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和机关处室负责人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加强主体意识形态建设,紧贴供销社“三农”工作,不断加强理论武装,拓展学习领域,压实基层理论学习,努力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教育与职工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供销社发展建设的实际紧密联系,统一党员干部思想,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