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食品质量国家标准范畴,优化和构建食品质量国家标准体系,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发布《关于开展食品质量国家标准清理工作的通知》,计划今年5月到10月开展食品质量国家标准清理工作。清理对象包括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制定公布的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食用农产品等领域的国家标准及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
此次清理工作将系统解决国家标准委管理的现行食品质量国家标准中可能存在的与《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不协调问题。一方面,全面清理现行食品质量国家标准中食品安全条款,统一划转国家卫生健康委,清理后的食品质量国家标准不涉及食品安全指标和内容。另一方面按照基础通用和技术引领的要求,合并、废止部分食品质量国家标准,提升存量标准水平。清理工作关系标准归口管理、标准存量、制修订原则等,对食品、食用农产品领域标准化工作影响较大。
总社标准化工作归口管理范围主要为食用农产品,涵盖茶叶、果品、辛香料、银耳、食用菌等多个产业,标准文本涉及食品安全指标。为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稳妥推进清理工作,科学界定供销合作社标准化业务范围,总社科教社团部组织茶叶、果品、辛香料、蜂蜜、食用菌、银耳6家相关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连续两次参加市场监管总局工作会议,按照《食品质量国家标准清理工作方案》要求,对归口标准目录进行了认领。下一步,将组织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对认领标准逐条分析,厘清涉及食品安全指标,提出清理意见,并报市场监管总局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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