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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社管理干部学院】关于举办供销合作社特色产业培育与产业融合发展培训班的通知

供销培字〔2025〕14号

来源:总社管理干部学院

发布时间:2025-06-12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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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有关地(市)、县供销合作社及社属企事业单位: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指出要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并明确要求,坚持按市场规律办事,大力发展绿色、特色农产品种养,推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打造特色农业产业集群,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深入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推进乡村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提升乡村旅游特色化、精品化、规范化水平。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络健全、产业类别丰富、经营主体众多,能够在打造产业融合发展的新载体新模式,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体系等方面,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能。

为积极助力各地供销合作社挖掘乡村特色资源,培育乡村富民产业,做好“土特产”文章,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管理干部学院决定举办供销合作社特色产业培育与产业融合发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

2.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第七届理事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学习;

3.供销合作社做好“土特产”文章助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路径;

4.特色产业培育与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路径;

5.农产品品牌塑造与价值链提升;

6.新媒体技术应用与农产品品牌传播策略;

7.案例解析与现场教学。

二、培训方式及师资

拟邀请总社相关部局同志进行政策解读,国内流通领域权威专家专题讲座,知名农产品流通企业负责人案例分享,培训期间将安排实地考察和现场教学。

参训学员可携带当地农特产品及宣传资料与藏区进行产销对接。

三、培训对象

各级供销合作社相关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社属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各地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相关负责人。

四、培训时间、地点

2025年7月28日 - 8月1日(28日报到)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1800元/人。每8人可设领队1名,免领队培训费。培训班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与联系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报名工作,并将报名表发电子邮件至联系人处,培训班报名截止日期为7月18日。我们将在开班前以确认函告知培训具体事宜。

联系人:冉梦漫    010-64619502

黄金玉    010-64619197

E-mail:chinacoop3@126.com

附件:报名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管理干部学院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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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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