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缙云县社监事会做实监督职能 助推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浙江缙云县社监事会
发布时间:2023-12-15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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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升监督效能,为供销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健全监督体系,提升监督效能
一是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强化组织机构、建设人员队伍是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前提和基础。县社监事会根据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积极跟进监事会组织建设,确保健全到位。目前,设有监事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成员5人,建立社情民意联络点5个及联络员7名,人员涵盖县社、基层社及县公司。二是整合内部监督力量和资源。探索建立人事监审科、财务科、办公室等部门与监事会协调配合的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增强监督实力;完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推动出台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推动建立预算目标管理,提高社有资产监管的实效性。三是加强监督工作管理。逐步理顺和发挥监事会职能作用,制定并试运行《缙云县供销社监事会工作职责》《缙云县供销社监事会工作要点》等制度,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定期对监事会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和方法。
二、完善财务审计监督,规范财务管理流程
聚焦财务审计监督这个核心,坚持日常检查提醒和专项审计并举,全程跟进基层社和企业财务监督。一是开展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对下属单位进行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审计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为下属单位的进一步发展明确方向,加强对审计结果的运用,使之规范运作。二是开展财务专项检查和自查自纠。针对下属基层社和县公司,开展财务专项检查和自查自纠工作共5家,查出问题3个,制定专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均已限期整改到位,规范了财务核算,完善了管理制度,减少了廉政风险。三是成立财务委托代理中心。成立基层资产财务委托代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集中管理、统一审核、分户核算”的财务代理中心,对基层社及社有企业实施财务统一核算管理,规范了统一的报销标准和审批程序,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薪酬福利机制,同时强化会计监督职能,有效防范了财务风险,有效推进供销系统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三、加大社有资产监管力度,确保资产安全无虞
一是建立社有资产安全管理监管机制。通过建立社有资产安全管理“一月一排查,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汇报”监管机制,有效地发现和解决资产安全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社有资产的安全。此外,还建立资产数字化明细台账,实现数据的动态更新,使得资产的管理更加便捷和高效,及时掌握资产的详细情况,避免资产流失和闲置浪费。二是常态化监管下属企业和基层社资产安全。由监事会牵头,对下属企业和基层社资产安全进行常态化监管。每月抽查经营点安全管理情况,按照“一问题一责任单位一责任人一完成时限”要求,及时梳理出问题进行研究,并落实整改,确保社有资产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排除。三是加强日常资产租赁审批管理。在日常资产租赁审批过程中,坚持监管与服务并行的原则。在经济下行和租赁市场严重疲软的形势下,积极深入企业,及时掌握承租动态,做好沟通衔接,防止出租客源流失,确保租金收入的稳定。
四、发挥社情民意作用,拓宽民主监督渠道
一是立足实际做调研。调查研究是做好社情民意工作的制胜法宝,是提升建言献策水平的有效途径。结合实际开展“流动供销大集市”“流动供销致富车”“供富大篷车服务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箬叶特色产业”等专题调查研究,察实情、出实招,撰写4篇调研报告,取得多角度、有特色的调研成果,为供销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二是拓宽渠道通信息。持续做好社情民意工作,增加联系点数量,2023年共建立社情民意联系点5个,实现了基层社、县公司联系点全覆盖,更直接地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基层和群众的需求和诉求。规范工作程序,确保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反馈等环节都更加规范、高效。三是培养人才建队伍。为了更好地发挥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信息员的作用,县社监事会通过选聘优秀人才,组建社情民意信息员队伍,并开展了多场信息员培训,加强工作评价等方式,激励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信息员深入调查研究,反映改革发展中的问题、难点和对策建议,民主监督、建言献策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2023年,县社监事会报送二十余条社情民意信息,信息涵盖供销社改革发展的各个方面,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