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联合合作 实现共同发展

作者:综社轩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1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实行联合合作,是供销合作社的根本属性和内在要求,是供销合作社不同于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特征,也是供销合作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的重要途径,这一点不能有丝毫动摇。当前,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推进联合合作,已经成为供销合作社有效应对国内外市场竞争、加快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供销合作社加快提升整体合力、实现共同发展的必由之路。

  搞好联合合作,要切实转变观念创新体制机制。全系统务必树立起这样一种导向,即在合作互利共赢的基础上,上级社要让利给下级社,也就是总社要让利给省级社,省级社要让利给市级社,市级社要让利给县级社,县级社要让利给基层社。只有在联合合作方面真讲感情、动真格、求实效,才能真正推动系统上下联合发展、合作共赢。此外,还需要拓展思路,创新联合合作的方式途径,要进一步抓好专业合作社建设,推进专业合作社之间的联合合作,打破单个专业合作社在市场开拓、资金借贷、规模经营、技术推广等方面的局限。

  搞好联合合作,要加强系统内部的联合合作。各级供销合作社不仅要有组织上的联合,更要有经济上的联合。要坚决破除画地为牢、各自为政的狭隘思想,牢固树立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理念,打破市场分割,推进相互联合,形成一体化、一盘棋的发展新局面。要加强不同层级之间的联合合作,总社、省社要发挥资金、规模、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凝聚系统资源,引领系统发展;市社、县社要发挥在农村地区点多面广的优势,实现强强、特特联合合作,提升服务覆盖面,促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要加强不同区域之间的联合合作,推动东、中、西部地区供销合作社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在农产品基地建设、产销对接、品牌培育以及人才、技术、劳动力培训等方面的合作,加快形成东中西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搞好联合合作,要加强与系统外部的联合合作。供销合作社一定要打破自我封闭的发展状况,以开放的视野、开阔的思路、包容的胸襟,全方位加强与系统外的联合合作,广泛吸纳人才、资金、技术、管理等各类社会资源,通过借用外力、借用外脑、借用外智,实现自身跨越式发展。要创新联合合作方式,既可以是比较紧密的资本联合、产权联结,也可以是比较灵活的业务对接、技术合作,还可以是产业同盟、战略伙伴。总之,只要是有利于供销合作社加快发展、科学发展,有利于服务“三农”、服务社会,各种联合的方式都可以采用,各种合作的途径都可以探索。同时,在推进联合合作的过程中,要强调对供销合作社传统主营业务的控制力,确保为农服务的实力不削弱、水平不降低、成效不减少。

  联合才能跨越,互利才能共赢。实践证明,供销合作社只有充分发挥组织联合农民的优势,才能在为农服务上有所作为;只有加强系统内外的联合合作,才能形成合力,快速发展。全系统一定要加快探索联合合作的有效途径,切实发挥大系统、大网络的整体优势,为推动供销合作社形成科学发展的新格局作出新的更大成绩。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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