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社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

作者:闫雪静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9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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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9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按照章程要求增(替)补了总社六届监事会监事。总社监事会主任诸葛彩华作六届三次监事会工作报告。总社监事会副主任汤益诚主持会议,监事会副主任王韩民出席会议。

  诸葛彩华指出,2016年,在总社党组的领导下,总社监事会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综合改革,加强监督检查,在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一年来,总社和各省(区、市)供销合作社围绕中心,把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积极有序地推进综合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察落实。根据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以社有资产监管为重点,积极探索社有资产监督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一批有较高参考价值和较强操作性的调研成果。社外监事作用得到发挥,监事会组织机构和能力建设取得新进展。

  诸葛彩华指出,2017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关键一年。总社监事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在总社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深入推进中央关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精神的落实,紧紧围绕综合改革,明确职能定位,深入调查研究,丰富工作手段,整合监督力量,完善监管制度,履行监督责任,积极探索社有资产监管的新思路、新方法,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诸葛彩华强调,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系统的重点工作任务,总社监事会要围绕六届四次理事会议的工作部署,继续做好中发〔2015〕11号文件执行情况的督察工作,通过参与总社统一安排的督察和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试点经验总结推广工作的督导,及时发现各地在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各省(区、市)社监事会要加强对市、县级供销合作社出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和改革方案的督导,对联合社组织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要突出对社有资产和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统一思想,明确职能,细化措施,切实履行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探索开展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持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调查研究贯穿于监督工作的全过程,使其真正成为建言献策、履职尽责的重要途径。要扎实推进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以钉钉子的精神,不达目标不放手,确保监事会组织建设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要切实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转变行政化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重视和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建设,加强监事会干部队伍建设,持之以恒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推进监事会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议表彰了2016年度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联系点、优秀信息员及联系点管理先进单位。

  总社六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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