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四次全委会精神、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重庆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于今日正式成立。重庆市委常委、副市长马正其出席联合会成立大会并讲话,对进一步推动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又好又快发展提出三点要求。
一、认真领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增强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继续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的中心工作。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要“支持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开拓农村市场,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刚刚召开的市委三届四次全委会,提出全市今后一个时期加快农村改革发展的“一翻、两赶、一改善”的目标任务,即到2012年,全市农村经济总量在2007年基础上翻一番,达到280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从3500元增加到6000元,赶上全国平均水平;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由30.6%提高到60%,赶上全国总体进度;农村面貌明显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市委全委会还明确提出了到2012年发展专业合作社6000个、参合覆盖面达到40%的目标,并明确了扶持政策。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四次全委会精神,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明确了目标,提出了要求,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是加快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又一次重要机遇。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四次全委会精神,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切实增强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新成立的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重要作用,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创新农村经营体制,为推动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不辱历史使命,努力促进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快速发展
近年来,全市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蓬勃发展,呈现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态势,尤其是全市供销合作社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后,以“两社两化”为抓手,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重塑了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担当起引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主角,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力量。截至目前,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8639个,其中专业合作社4557个,综合服务社3442个,专业协会640个。合作经济组织已经覆盖全市88%的乡镇和67%的行政村,参合农户达到175万户,农民入合率达25.7%。专业合作社建成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187万亩,创建农产品品牌773个,其中经工商注册的品牌254个,获得无公害产品认证的有54个,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有31个,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有6个。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商品化率达到88.6%。6年来,通过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民增加收入累计达到25亿元,专业合作社成员年均获得盈余返还和股金分红达400多元。实践充分证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对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着力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也应该看到,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仍然存在着实力弱、规模小、效益不高、管理不规范、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成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目的就是要通过自我服务和加强指导协调,促进全市合作经济组织上规模、上档次,推进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拓宽生产领域,改进服务方法,提高组织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希望新成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加强自身建设与服务,搭建合作经济组织之间、合作经济组织与市场之间的信息服务平台,成为政府联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通道和得力助手。也希望全市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这个核心,积极参与推进农业和农村结构调整及农业产业化经营,采取多种模式,把更多的农民组织起来,引导农民发展生产,开展农产品深加工,开拓市场,搞活流通,使农民获得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的利益,让广大农民得到更多实惠,成为承接党的惠农政策的重要载体,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平台。市供销合作社要进一步树立大联合、大合作、大发展的思想观念,坚持合作制理念,进一步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发挥好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切实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健康发展,努力在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和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不断加强协调,共同营造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全社会都要共同关心、积极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形成全社会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舆论氛围,努力为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一是要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纳入新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统一研究,统一部署,协调推进。二是要部门联动。争取多方支持,加强部门、行业之间的沟通、协作和配合。各级农业、工商、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要在专业合作社的立项、登记、融资、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或资金扶持,大力扶持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三是要广泛宣传,大力造势,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新形势下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合作经济知识,大力宣传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引导更多农民自愿加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努力营造发展合作经济的良好氛围和环境。四是要全面发动,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各种力量参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发展,促进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互为依托,共同发展,不断提高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经营的范围、规模和层次。五是要加强指导,积极依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争取政策支持,加大政策执行和监督力度,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六是要典型引路,不断总结树立一批章程规范、制度完善、利益连结机制好、影响力强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和促进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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